我们共计检索99项原始研究(删除重复原始研究后),其中2项原始研究符合本系统评价的纳入标准。在1项比较艾塞那肽与安慰剂疗效的双盲随机对照试验中,62名受试者被随机分组并连续48周服用艾塞那肽或安慰剂,62名受试者均在停药12周后的第60周接受运动症状评估。另1项原始研究则是1项比较艾塞那肽联合常规治疗组与常规治疗组的单盲随机试验,这项原始研究共纳入45名受试者;艾塞那肽联合常规治疗组的受试者连续12个月服用艾塞那肽,所有受试者在停用艾塞那肽2个月后(试验开始的第14个月)接受运动症状评估,另1次运动症状评估则安排在停用艾塞那肽12个月后(试验开始的第24个月)进行。其中1项原始研究Aviles-Olmos 2013的实施偏倚风险较高,另项原始研究偏倚风险较低。
艾塞那肽 vs 安慰剂
主要结局指标
低质量证据表明,在受试者运动“关”期用国际运动障碍协会统一帕金森病评定量表第三部分(MDS-UPDRSⅢ)评估受试者,结论是艾塞那肽能够有效改善运动障碍(MD=-3.10, 95% CI [-6.11, -0.09])。试验者将两组受试者治疗前疾病严重程度作为基线水平调整试验结果后,发现两组得分差异超过最小临床重要性差值(MCID)(MD=-3.5, 95% CI [-6.7, -0.3])。
艾塞那肽并未影响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主要由以下三类量表进行评估:39项帕金森病生活质量问卷(PDQ-39)(MD=-1.80, 95% CI [-6.95, 3.35];低质量证据),EuroQol健康指数量表(EQ5D)(MD=0.07, 95% CI [-0.03, 0.16] ;低质量证据),以及EQ5D-VAS欧洲五维健康量表(MD=5.00, 95% CI [-3.42, 13.42] ;低质量证据)。这项研究记录了8例严重不良事件(SAEs),但均被认为与干预措施(艾塞那肽)无关。艾塞那肽并不会造成体重减轻(RR=1.25, 95% CI [0.89, 1.76];低质量证据)。
艾塞那肽 vs 常规治疗
研究开展第14个月时主要结局指标
根据国际运动障碍协会统一帕金森病评定量表第三部分(MDS-UPDRSⅢ)的评分结果,艾塞那肽可有效改善帕金森病患者运动症状,干预组和对照组得分差异超过最小临床重要差异(MCID)(MD=-4.50, 95% CI [-8.64, -0.36];极低质量证据)。根据39项帕金森病生活质量问卷(PDQ-39)的评分结果,无法确定艾塞那肽能否有效改善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MD=3.50, 95% CI [-2.75, 9.75];极低质量证据)。艾塞那肽对发生严重不良事件(SAEs)的数量几乎没有影响(RR=1.60, 95% CI [0.40, -6.32] ;极低质量证据)。艾塞那肽可能导致体重减轻(MD=-2.40 kg, 95% CI [-4.56, -0.24] ;极低质量证据)。
研究开展第24个月时主要结局指标
该研究表明,根据国际运动障碍协会统一帕金森病评定量表第三部分(MDS-UPDRSⅢ)的评估结果,艾塞那肽有效改善了帕金森病患者运动症状的评分(MD=5.6, 95% CI [2.2, 9.0])。根据39项帕金森病生活质量问卷(PDQ-39)的评分结果(P = 0.682),艾塞那肽不能改善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也不会导致体重减轻(MD=0.1 kg, 95% CI [3.0,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