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3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王有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晓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3,11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眉山拓利
IATF 16949:2016
硅宝新能源
江苏嘉好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立足于新材料行业,专注于从事高端有机硅密封胶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经过多年技术创新、投资并购、产能建设等方式加大业务布局,构建了包含高端有机硅密封胶、热熔胶、硅烷偶联剂、硅碳负极等丰富的产品体系,为建筑、汽车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等国家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高端粘接密封材料。
1、行业发展概况
新材料是当前大国博弈的战略要地,我国正处于从“材料大国”迈向“材料强国”的关键跃升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新材料被赋予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据工信部报道,我国新材料产业已经成为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2025年总产值预计突破10万亿元大关,实现连续15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当前,新材料产业正迎来政策赋能、技术攻坚、需求释放协同发力的发展新机,全力护航“十五五”开局起步。
在中国制造业蓬勃发展的带动下,胶粘剂行业正加速向高端关键配套材料转型,精准契合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导向与应用需求,持续释放自身发展潜力。伴随“新质生产力”的快速赋能,传统“老三样”迭代升级、焕发新生,高端“新三样”竞争力持续凸显,不断激活胶粘剂行业增长新动能。
胶粘剂主要包含有机硅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硅烷改性密封胶、环氧胶、丙烯酸胶、热熔胶等多个产品体系,其中有机硅密封胶占比最大。有机硅密封胶具有卓越的耐老化性能、优异的耐高低温性、良好的电绝缘性、疏水性、生物惰性等优异性能,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电器、新能源、航空航天、医疗卫生等领域,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先进基础材料,是《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17)》中明确重点发展项目,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等相关文件中重点发展和支持的材料之一,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配套材料。
2、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赋能高端制造业发展,为胶粘剂行业需求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公布的行业数据,2024年我国胶粘剂行业总产量约862.4万吨,销售额约1,18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6%和3.75%,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韧性
与内生动力持续彰显。当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汽车制造业等产业对胶粘剂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持续壮大,集成电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具身智能、6G等产业有力推动胶粘剂产品技术迭代及市场扩容。同时叠加全社会绿色环保理念持续深植,绿色化、高性能化成为胶粘剂行业发展主旋律,进一步拓宽行业增长空间。
(1)有机硅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已拥有完整的有机硅产业链,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产、消费和原材料净出口国。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甲基氯硅烷单体总产能约666万吨,同比增长21%,占全球产能74%。2025年,我国有机硅市场整体承压运行,行业进入存量优化、自律规范发展阶段,有机硅上游原材料价格整体呈“先抑后扬”震荡格局,上半年受供需错配持续下行至历史低位,下半年经“反内卷”政策倡导及行业协同调控实现稳步回升。
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深入实施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下游应用领域对有机硅密封胶的需求日益旺盛。受益于国家“两重”“两新”等宏观政策发力显效,在消费品换新、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5G通信基础设施加速建设以及电子电力行业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对传统石油基材料的替代效应及新兴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为有机硅密封胶需求增量空间提供有力支撑。海外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叠加新兴市场国家工业化进程加速,对我国有机硅密封胶市场持续向好形成重要驱动力。国内“双碳”目标及安全环保监管政策的强力实施,低效产能有序退出,行业准入标准持续提高,市场新进入者增速放缓,龙头企业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我国有机硅密封胶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随着有机硅密封胶在电子电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光伏新能源、智能传感器与物联网设备、储能等众多应用领域中不断扩展,促使我国有机硅密封胶行业向高端化、精细化、高附加值方向加速转型升级。
(2)热熔胶行业发展现状
热熔胶作为胶粘剂主要种类之一,主要应用于卫生用品、胶带、标签、医疗护创、防水卷材等,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热熔胶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在环保政策持续强化、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多元化发展的共同推动下,行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整体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热熔胶粘剂总产量180.1万吨,同比增长11.45%,销售额
319.81亿元,同比增长5.06%,未来十年的年均复合增加率很大程度上可以保持在5%~10%。行业技术进步与多元市场需求推动热熔胶应用场景持续拓展,高端及个性化定制产品市场空间进一步释放,国产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愈发凸显,高端化、定制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使得热熔胶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3)硅烷偶联剂行业发展现状
硅烷偶联剂是生产高端有机硅密封胶、光伏胶膜、玻璃纤维、涂料、塑料、粉料等材料的关键助剂,我国拥有从上游原材料到下游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硅烷生产国与消费国。随着国内企业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和产能的逐步释放,硅烷偶联剂行业的进口替代进程明显加速。根据硅产业绿色发展联盟(SAGSI)统计,2024年全球功能性硅烷产量约为63.4万吨/年,其中中国功能性硅烷产量约为46.9万吨/年,增长依然主要来自中国。从需求端看,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超百亿,传统领域的存量需求、新兴领域的新增需求均对硅烷偶联剂创造了可观的市场空间。受益于国内风电行业及航空航天的大力发展,我国功能性硅烷消费持续增加。应用端新领域的拓展推动行业进一步加快高端化进程,国内落后产能逐步出清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硅烷偶联剂价格自2022年以来持续走低,行业整体仍处于承压态势。
(4)硅碳负极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升级与扩张的双重驱动,硅基负极作为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的核心材料,迎来里程碑式发展。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硅基负极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达到4万吨,预计2025年全年将超过7万吨,同比增长76%。展望2030年,预计全球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将达到60万吨。未来伴随固态电池技术的加速落地与产业化应用,硅基负极的市场渗透率将进入持续攀升通道,硅基负极行业将持续锚定规模化、低成本、高性能的核心发展方向,不断释放商业价值。
3、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应用于建筑幕墙、节能门窗、中空玻璃、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机场道桥、光伏新能源、动力电池、电子电器、汽车制造、5G通信等领域,整体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由于国内北方区域建筑开工率受季节影响,公司建筑类用胶产品销售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点。
公司热熔胶产品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对于标签系列产品,其季节性波动主要受到下半年度终端消费需求增加,对各类消费品标签、快递面单等产品用胶需求增加的影响。对于卫生材料系列产品,其终端产品卫生用品的消费也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夏季由于天气炎热,部分家庭会减少婴儿纸尿裤等吸收性卫生用品的使用,导致其市场需求相对较弱,而在进入秋冬季节时市场需求则相对较强。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密封胶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是中国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国新材料行业第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硅宝”商标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业务领域覆盖建筑幕墙、节能门窗、中空玻璃、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机场道桥、光伏新能源、动力电池、电子电器、汽车制造、5G通信、卫生用品、胶带、标签、医疗护创、防水卷材等多个行业。公司在技
术、品牌、规模、平台、人才、业绩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中国有机硅密封胶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拥有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实力雄厚,拥有行业首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验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了国际一流的研发体系和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成功解决多项核心技术难题,减少高端产品对国外进口品牌的依赖。公司拥有9大生产基地,建成亚洲最大的高端有机硅密封材料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在行业首屈一指。公司担任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副会长、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等多个国家级协会重要职务。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连续5年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登榜全球有机硅TOP10,上榜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四川制造业百强,是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四川省总部企业,连续2年荣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全资子公司拓利科技、江苏嘉好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硅宝新材、安徽硅宝、硅特自动化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实力雄厚,创新平台多样化。公司已建立国际一流的研发体系,拥有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验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四川省有机硅密封胶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都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省市创新平台。全资子公司硅宝新材、拓利科技、安徽硅宝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嘉好拥有江苏省环保热熔胶工程研究中心,形成集团层面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深耕有机硅行业27年,具有深厚的研发基础和成果,建立了健全的胶粘剂相关技术体系,配备了国际一流的研发设备、检验仪器,深入开展以有机硅材料为主、其他新型材料为辅的产品开发和应用工作,技术涵盖有机硅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硅烷改性聚醚(MS)、热熔胶、硅碳负极、环氧胶、丙烯酸胶等多种体系。在密封胶领域,公司自主研发出系列高性能
有机硅密封胶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满足了建筑幕墙、中空玻璃、节能门窗、装配式建筑、光伏新能源、电子电器、电力防腐、汽车制造、机场道桥、轨道交通、5G通信等领域的市
场需求,减少高端产品对国外进口品牌的依赖,促进了国内产品结构调整。在热熔胶领域,子公司江苏嘉好掌握了热熔胶研发制造工艺,紧跟市场发展需求,在产品研发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在硅碳负极领域,公司专门组建独立研发团队并持续扩充研发队伍,重点开展硅碳负极的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工艺研究工作,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动能。公司通过与四川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所、华中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南京工程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校院所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和基础研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授权专利共计479件,其中美国发明专利3件,日本发明专利1件,德国发明专利1件,中国发明专利234件,中国实用新型专利229件,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专利奖金奖1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145项;通过新产品新技术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38项,其中6项达国际领先水平;检验中心获CNAS认可的参数112个。
2、规模优势
公司生产实力雄厚,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一,目前已建成西南、华东两大生产中心,拥有9大生产基地,位于四川成都、四川眉山、江苏南通、安徽马鞍山、上海闵行等地,拥有37万吨/年高端粘合剂生产能力,持续领跑行业发展。公司全面迈入产业数字化轨道,建成数条国际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智能仓库及智能化控制系统,公司被评为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子公司安徽硅宝获评马鞍山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安徽省数字化车间,太仓嘉好获评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数字化生产水平持续提升。随着公司生产能力不断扩大、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技术工艺持续优化、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产品损耗逐步降低、数字化转型深化实施,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形成难以复制的竞争壁垒。
3、品牌优势
公司品牌实力强劲,构建了以中国驰名商标“硅宝”为核心的品牌矩阵,拥有包括硅宝、拓利、好巴适、嘉好、正基、海特曼、硅瑞特,及GUIBAO、TALY、Gelle、JAOUR、Hitecmen等在内的131枚注册商标,并在19个国家和地区完成商标注册。公司建立了国际化的质量管控体系,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IATF16949车载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EN9100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等专业领域认证;产品已获得美国UL、德国T?V、马来西亚SIRIM、欧盟RoHS、CABR、绿色产品、绿色建材产品、公安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中电联CECC、中窗认证、十环认证、碳足迹认证等多项国际国内权威认证,多项产品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获得国内外市场广泛认可。江苏嘉好不仅通过ISO9001/14001/45001/50001等全体系认证,还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产品通过欧盟RoHS、REACH、无卤素认证、TVOC释放量报告、获得GOTS全球有机纺织品认证;产品在医用安全性上通过FDA认证、ISO10993生物相容性测试;在食品级上持有ISEGA食品接触安全报告,通过SGS欧盟食品级最新法规的检测;在工业级上满足GCA、SMETA等严苛标
准。
在建筑胶领域,硅宝稳居建筑胶行业第一品牌,连续多年登榜“建筑胶十大首选品牌”、中国房地产/国资国企精选供应商竞争力10强榜首,公司旗下好巴适系列产品成功入选住建部“好房子建材官方认证”。公司产品在国家体育馆、冬奥会速滑馆、大运会主场馆东安湖体育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苏州东方之门、济南汉峪金谷、国家会展中心、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中心、全球最大的水下植物园江苏园博园等国家重点工程中成功应用。在工业胶领域,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电子电器行业,公司产品被比亚迪、宁德时代、中兴通讯、华工科技、禾赛科技、大疆无人机等知名企业所采用。汽车行业,国产替代趋势明显,公司产品成功进入国际性知名企业供应链体系,为长安汽车、东风汽车、赛力斯、宇通客车、金龙客车、中国中车、中国重汽等主机厂配套车身用胶,为法雷奥、马瑞利、华域视觉、星宇股份等国内外知名车灯企业提供产品配套和服务。光伏行业,公司为光伏组件、BIPV、逆变器、EVA胶膜等多个细分领域提供全系列用胶解决方案,与隆基、通威、阿特斯、正泰、海优威等多家光伏头部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电力行业,公司防污闪涂料、绝缘材料、防腐材料等产品成功应用于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中国石化、华能的重大工程中,远销法国、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等国家。
在热熔胶领域,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综合竞争力,与外资胶粘剂行业巨头在国内、国际市场展开竞争,为3M(美国)、Drylock(巴西)、CCM(巴西)、NOBEL(印度)、恒安集团、北新建材等知名企业提供高端热熔胶产品,产品远销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波兰等国家和地区。
4、人才优势
公司凝聚五大核心团队,形成强劲发展合力。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勇于创新的技术团队、敢拼敢抢的销售团队、精益求精的生产团队和敬业奉献的职能团队。
公司创始人王有治先生是国内有机硅行业领军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对推动中国有机硅密封胶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公司组建了老中青三代相结合的研发团队,深耕有机硅密封胶行业超27年,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拥有技术人员279人,博士10人、硕士113人、中高级职称116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委员6人。同时公司聘请了黄文润先生、王琪院士、张立群院士、徐坚教授等作为公司的专家顾问,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后盾。公司凝聚了一支勇于创新、服务专业的应用技术团队,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服务。公司培养了一支精益求精的产业工人队伍,其中省级劳动模范2人、成都工匠2人、高新工匠4人,1人荣获成都市五一劳动奖章,充分发扬工匠精神,推动行业工艺革新,制造中国高品质产品。
公司自2006年成立党支部以来,一直坚持推动党建工作重心和企业发展中心“两心合一”,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双向互动、同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党委正式成立,共有党员110余名,党建引领人
才队伍建设成效进一步凸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公司现有员工近1900名,借助成都、上海、深圳等地域优势,吸引大量高端人才,夯实公司人才优势,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5、渠道优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形成经销、直销、电商销售的立体化渠道矩阵,建立了辐射全球、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的营销网络。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汉、西安、重庆设立7大销售分公司,在广州、郑州、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海口、沈阳等重要城市和国家重点开发区如雄安新区设立办事处。在建筑胶领域,形成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拥有经销商500余家,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在工业胶领域,公司设立多个工业胶事业部,组建专家服务型销售团队,及时响应市场和终端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定制化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客户5000余家。在热熔胶领域,子公司江苏嘉好实施国内国外双轨并行的销售策略,国内业务依托覆盖广东、福建、天津等核心区域的直销网络进行深耕,海外业务立足于在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波兰等国家建立的本土化协作枢纽,共同建立起覆盖广、响应快、渗透强的全球服务闭环网络。同时,公司在京东、天猫、抖音等线上销售平台开设硅宝旗舰店、硅宝自营店,线上访客超百万,购买人数超十万,让硅宝胶走进千家万户。公司产品出口欧洲、亚洲、南美洲、北美洲等区域,向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波兰、韩国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形成规模性销售,以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迅速占领海外市场。
6、管理优势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日常经营,构建了环境、社会、治理三维协同的管理体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共生共荣。作为有机硅密封胶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以技术创新驱动绿色转型,以全链条的绿色实践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稳步推进生产基地绿色智能改造,以优质配套材料助力下游产业绿色升级。公司产品获绿色产品、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环境标志等多项权威认证,通过欧盟PAHs、RoHS及REACH检测,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
公司始终将社会责任深度融入企业发展血脉,以实际行动践行“对社会负责”的承诺,荣获“中国工业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在教育方面,公司在多所高校设立硅宝专项奖学金,帮助青年学子成长成才,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针对助农扶贫,公司长期定向采购脱贫地区产品、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同时深化与地方政府及社会组织协同联动,推动资源对接,为乡村建设贡献企业力量。在社会公益方面,公司积极参与抗震抗洪等应急救灾,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驰援受灾地区,并连续20余年坚持参与“献爱心”无偿献血,以实际行动传递企业温暖。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关怀,积极参与残疾人士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士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弱势群体融入社会。
公司视规范治理为发展基石,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
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构建了权责分明、运作独立、决策科学的现代化管理体系。自2009年上市以来,公司依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优势,通过产能扩张、战略并购及股权激励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经营规模与综合实力的跨越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上市以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销量复合增长率分别达21.35%、13.76%、26.14%,资产负债率常年保持在30%以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连续16年实施现金分红,年度平均分红比例为42.68%,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8.71亿元,其中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1.18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9.65%,彰显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的治理理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2025年,我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在“双碳”目标引领、高端制造需求拉动及技术创新驱动下,实现全方位突破与升级。高性能胶粘剂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化工新材料,在市场需求牵引下稳步发展,整体呈现升级态势,但行业仍存在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产能不足的情况,市场竞争加剧明显,行业愈发向头部企业集中。有机硅行业实现科技与产业双跃迁,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但历经阶段性供需结构调整,上游原材料价格在年内大部分时间处于历史低位震荡,整体市场承压运行。硅宝科技作为有机硅密封胶行业龙头企业,致力于为国家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优质高端粘接密封材料,凭借强大的技术、规模、品牌、人才、渠道、管理等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高。2025年度,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益生产和管理效能,加快与江苏嘉好融合,紧抓硅碳负极行业机遇,加速产能建设及市场拓展,不断提升市占率与核心竞争力,保持产销规模与盈利水平稳健增长,全年销售重量30.73万吨,同比增长25.35%,稳居中国有机硅密封胶行业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胶高居龙头、工业胶稳步提升、热熔胶再创新高、硅碳负极实现突破,整体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实现营业收入375,133.17万元,同比增长18.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50.54万元,同比增长17.25%。
(一)经营业绩回顾
1、建筑胶高居龙头
2025年,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在深度调整过程中面临一定压力,也在顶压前行中展现韧性,房地产发展新动能正在转型中逐步形成。我国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坚定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等政策机遇成为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好房子”建设的推进,促使绿色建材产品需求提升,进一步推动市场份额向头部集中。据住建部数据,2025年,城市更新取得重要进展,“好房子”建设起步成势,38个城市开展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42个城市实施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试点。房地产业正在由“类制造业”升级为“产品—服务—运营”一体化产业,“好房子”建设成为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一个缩影。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仍是有机硅密封胶最大的应用领域。公司深耕建筑胶行业多年,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幕墙、中空玻璃、节能门窗、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拥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广泛的市场影响力与全国覆盖的销售网络,具备极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筑胶销售重量连续多年保持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稳居行业龙头地位,产品在国家体育馆、冬奥会速滑馆、大运会主场馆东安湖体育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苏州东方之门、济南汉峪金谷、国家会展中心、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中心等国家重点工程中成功应用。2025年度,公司产品成功入选住建部“好房子”建设适用建材产品名录,成为本次名录中唯一一家上榜的有机硅密封胶品牌。2025年度,在市场需求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坚持以质取胜,充分发挥建筑胶行业龙头地位和品牌优势,积极培育大经销商、发展新经销商,不断拓展销售渠道,保持产品销量和市场份额稳定提升。2025年公司产品成功应用于深圳前海·华发冰雪世界、上海乐高乐园度假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C塔项目、上海临港西岛中银金融中心、雄安金融中心、华为上海研发基地(青浦)项目、西安咸阳机场、国际金融论坛(IFF)永久会址、香港启德公屋等多个重点工程和地标建筑,得到业主方和客户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受有机硅原材料价格下滑、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建筑胶销售重量16.87万吨、同比增长12.4%,实现销售收入154,917.44万元、同比略有增长。
2、工业胶稳步提升
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进程加速,制造业正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持续迈进,汽车、电子、家电行业的以旧换新浪潮,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胶粘剂行业注入了新的需求动能与增长空间。国内动力电池市场供需两旺,储能电池技术迭代升级,新能源汽车成为绿色消费的强劲引擎,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消费持续升级,胶粘材料与胶粘剂已成为各领域实现轻量化、高粘接性能及提质增效的关键支撑产品。
公司坚持“与巨人同行,与高手过招”,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加大品牌投入,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应用领域,与行业头部企业和行业标杆客户开展合作,在电子电器、动力电池、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电力等领域均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工业胶实现销售收入92,119.03万元、同比增长11.44%。
(1)电子电池行业
在电子电池行业,公司拥有性能优异的导热、灌封、粘接和防护密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汽车电子、消费电子、低空飞行器、变压器、充电桩、工业电源、照明、家电、电机电控等领域,在高端电子产品中进口替代优势明显。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国以及最重要的应用市场,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新型储能需求持续迅猛增长带动下,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全球竞争力逐步提升。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5年,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销量1700.5GWh,同比增长63.6%。其中,动力电池销量1200.9GWh,同比增长51.8%;储能电池销量
499.6GWh,同比增长101.3%。同时,随着汽车新能源化、电气化及智能化的趋势不断发展,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以及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智能座舱等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为电子胶粘剂带来广泛的应用场景。手机、平板等数码智能产品在技术高速更新迭代、场景需求多样化及“以旧换新”政策的驱动下,亦为消费电子胶粘剂提供了新的增量空间。据工信部数据,2025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快速增长,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6%,增速分别比同期工业、高技术制造业高4.7个和1.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标杆客户的合作,提升在比亚迪、宁德时代、中兴通
讯、华工科技、禾赛科技、大疆无人机、远景动力、禾望电气、冠宇等客户的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实现
快速增长。
(2)汽车行业
在汽车制造领域,公司产品可应用于挡风玻璃密封、车身填缝/焊缝密封、车灯密封、内外饰粘接以
及其他部位的粘接密封等。2025年,“两新”政策加力扩围,企业新品密集上市,终端需求持续释放,
汽车产销实现超预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
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汽车轻量化、智能化、电动化,以及整车用
胶进口替代,为汽车胶粘剂提供了稳定的增量空间。公司与赛力斯、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中国中车、中国重汽、星宇股份、华域视觉、法雷奥(法
国)、海拉(德国)、马瑞利(意大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入合作,成功导入ZKW(奥地利)、摩比斯(韩国)等外资标杆客户,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3)光伏新能源行业
光伏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有机硅密封胶是光伏组件制造过程中的主要粘接和密封材
料,可用于边框密封、接线盒粘接及灌封、汇流条密封、薄膜组件支架粘接等。2025年光伏行业处于转
型调整期,上游制造端部分环节产量有所回落,下游应用端保持增长,技术效率持续突破,市场装机量
再创新高。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但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低效产能加速退出、头部企业承压运行,行业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博弈”。公司与隆基、通威、正泰、中环、阿特斯等多家光伏头部企业持续合作。报告期内,受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影响,公司光伏行业用胶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4)电力行业
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供应系统。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电源重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0.3%,电网重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7.1%。2025年,能源安全保障关键领域有效投资持续扩大,能源绿色转型新业态投资加快释放,特高压输变电建设、电网设备大规模更新等行动持续带动相关有机硅绝缘材料需求的显著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特高压输变电、电网改造、电抗器维保、电力防腐等多个领域持续发展并拓展新业务,销售收入稳定增长。
3、热熔胶再创新高
当前,中国热熔胶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呈现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特征。在环保政策持续深化、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多元化发展的多重驱动下,中国热熔胶行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近几年,中国热熔胶市场发展稳健,新能源、消费电子、绿色包装等新应用领域的拓展为热熔胶行业提供了增量空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好专注于热熔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产品深度服务于标签、卫生用品、胶带、医疗护创、防水卷材等领域。江苏嘉好作为热熔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担任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热熔胶粘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连续多年保持销量稳健增长,为3M(美国)、Drylock(巴西)、CCM(巴西)、NOBEL(印度)、恒安集团、北新建材等知名企业提供高端热熔胶产品,产品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江苏嘉好热熔胶产品成功通过SGS欧盟食品级最新法规的检测,以硬核实力诠释“安全为本”的产品理念。
2025年度,面对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挑战,江苏嘉好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拓新应用领域,高效匹配客户需求,协同母公司在技术、产品、市场和地域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国内外业务协同并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2025年,江苏嘉好实现营业收入106,658万元,同比增长
3.86%,实现净利润6,736.16万元,同比增长36.56%,远超业绩承诺目标。
(1)标签行业
2025年度,全球标签与产品装饰市场正进入行业生命周期中更为成熟的阶段,全球标签市场稳步增长,各类标签需求格局持续调整。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提高、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为标签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增量空间。同时,标签印刷行业亦面临从“扩增量”转向“争存量”,从“粗放式发展”转向
“精益化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
一次性卫生用品用胶主要应用于女性卫生用品、婴儿卫生用品、成人失禁用品等领域。中国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正在从“规模扩张”向“品质与品牌驱动”转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舒适度及功能性的关注持续提升,对于高端一次性卫生用品的需求持续攀升。2025年度,吸收性卫生用品的总出口量已远高于总进口量,国产的产品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中国一次性卫生用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据中国造纸杂志社数据,中国2025年吸收性卫生用品的总出口量达175.52万t,比2024年增长10.43%,出口金额达44.79亿美元,比2024年增长5.23%,其中女性卫生用品、婴儿纸尿裤、成人失禁用品的出口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3)医疗护创行业
医疗护创用胶主要应用于打孔PE膜胶带、透气无纺布胶带、输液贴、医用敷料、创可贴、手术服、床褥垫等领域。2025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稳中有进,正在实现从规模扩张到质量升级的跨越式发展。国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推动医疗护创用胶市场规模稳步扩张。
4、锂电材料实现突破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便携式电子设备、动力工具等领域需求的增加,全球硅基负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紧抓新能源发展机遇,构建了包含普通硅氧、预镁硅氧、新型硅碳等丰富的产品体系,广泛适配液态、半固态和固态电池。2025年度,公司在新型硅碳负极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跨越,通过构建覆盖生物质、树脂及焦类碳的多元化新型硅碳产品矩阵,成功攻克硅基负极产业化关键技术瓶颈,开发出比容量1800~2200mAh/g、首效不低于92%的系列硅碳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公司1000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中试线和3000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生产线稳定运行,新型硅碳产品已进入产业化放大阶段,与多家知名锂电企业达成合作,产品销量高速增长。
5、硅烷偶联剂稳步发展
安徽硅宝是专业从事硅烷偶联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EVA膜、密封胶、涂料、塑料等行业,服务于海优威、苏州赛伍、阿特斯等知名客户,成为瓦克、三星、KCC等海外知名企业的优质供应商,出口欧洲、美洲、东南亚等地区。报告期内,受行业供需关系变化影响,硅烷偶联剂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价格依旧处于低位水平,硅烷偶联剂销售重量持续增长,销售收入略有下降。
6、海外市场逐步扩张
公司坚持“走出去”策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有机硅密封胶、热熔胶、硅烷偶联剂等产品已远销
印度、巴西、韩国、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这些国家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2025年公司继续加大对新领域、新区域和新客户的开发,整合江苏嘉好海外销售渠道优势,大力发展海外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出口销售收入46,051.14万元,同比增长57.07%。
7、电子商务持续发力
公司全面深化电子商务战略布局,依托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线上平台,构建了多维立体的数字化营销矩阵。紧贴终端消费者对高端化、环保型家装建材的升级需求,公司持续优化家用产品线,线上流量池蓄水成效显著,全年线上平台累计访客数超150余万人次,同比增长25%,成功促成数十万意向用户的线上转化。线上业务不仅拓宽了销售边界,更有效沉淀了线上高质量的用户数字资产,进一步推动硅宝品牌向大众消费市场的深度渗透。
(二)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
公司依托全球化品牌战略,致力于打造有机硅材料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旗下核心品牌硅宝、拓利、好巴适、嘉好、正基、海特曼、硅瑞特,及GUIBAO、TALY、Gelle、JAOUR、Hitecmen等形成多维度品牌体系,深受市场、客户、行业、政府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战略传播+精准触达”策略驱动品牌价值提升,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推进市场推广工作,先后参加第31届铝门窗幕墙新产品博览会、慕尼黑上海电子生产设备展、大湾区国际胶粘剂与密封剂展、第28届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年会暨展览会、2025亚洲国际标签印刷展览会等国内外行业顶级展会31场,举办大型技术交流会380余场,接待客户参观考察上千次。公司布局全媒体平台实现多渠道宣传,通过科技日报、全球有机硅网、有机硅商城、正和岛等多家媒体深入报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方抖音号短视频、小红书联动传播,加之重点城市核心高铁枢纽广告和门户机场广告持续推广,创新打造“展会+会议+直播”三位一体新宣传推广模式,加大市场调研与数据搜集分析力度,推动市场投放向精准化和高效化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品牌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连续5年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综合类)榜单,上榜“2025四川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四川民营企业研发投入100家”和“2025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等榜单,再获建筑胶十大首选品牌,入库行业大数据TOP10品牌,荣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优秀企业”表彰、中国(北京)电源行业“知名商标”荣誉称号,上榜“2025年度显示供应链精英榜”。公司建筑胶产品斩获第11届北极星建筑奖,成功入选住建部《面向“好房子”建设“好材料”选用指南》,热熔压敏胶通过SGS欧盟食品级最新法规检测,中空玻璃用系列产品通过IGCC-IGMAC认证。公司担任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副会长、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等多个国家级协会重要职
务,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三)技术创新成果显著
公司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在成都、深圳、上海建立研发中心,配备国内一流的研发设备、检验仪器,近三年均保持研发费用投入过亿元。公司深入开展以有机硅材料为主、其他新型材料为辅的产品开发和应用工作,建立健全有机硅、聚氨酯、硅烷改性聚醚(MS)、环氧、丙烯酸、热熔胶等胶粘剂相关技术体系。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动能,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持续推动粘接密封材料的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引领战略,全年开展重点研发项目70余项,研发投入11,782.95万元,同比增长5.32%,研发成果转化效率显著。在电力胶领域,RTV防污闪涂料成功实现不同季节野外带电喷涂,完成国内特高压线路瓷瓶涂覆,突显在电力绝缘防护领域的技术优势。在电子胶领域,自主研发的高可靠有机硅高导热凝胶材料获评“国际先进水平”,导热最高可达18W,其中12W高导热凝胶实现批量销售;在纳米压印、移印领域,同辰显合作开发的Micro LED巨量转移材料能够显著提升工艺良率,助力全球首款TFT 基Micro LED显示屏量产。在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领域,成功攻克硅基负极产业化关键技术瓶颈,开发出比容量1800~2200mAh/g、首效不低于92%的系列硅碳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汽车胶领域,开发出高强度、低粘度系列聚氨酯密封胶产品,存储稳定性优异,可满足高铁等高强度用胶场景。在动力电池胶领域,自主研发的低密度、低模量阻燃产品实现批量化稳定放大生产并持续放量,解决轻量化阻燃和轻量化保护难题,助力锂电池能量密度提升与无人机安全性能升级。在热熔胶领域,开发出多款新型聚烯烃热熔胶,在食品包装、过滤器、床垫等行业获得广泛市场认可。在建筑胶领域,成功研发出透光率达99.4%的高透大板玻璃胶,实现玻璃建筑极致通透的立面效果。在光伏胶领域,聚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组件封装,自主研发的BIPV专用高性能结构胶获评“国际先进水平”,成功攻克复杂工况下粘接材料老化失效的行业难题。公司高可靠性有机硅高导热凝胶材料、光伏建筑一体化用高耐候高强度结构密封胶等2项核心产品成功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公司在芯片封装、半导体制程、3D打印、仿生传感器等应用领域持续稳步推进配套高端材料开发。
公司将持续以“材料+解决方案”双轮驱动,深化电子、显示、锂电、汽车、通信等高增长赛道布局,通过研发中心网络与本地化技术服务联动,针对不同应用需求定制化开发产品,形成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技术护城河,持续以创新材料科技推动产业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国家专利54件,其中发明专利45件,实用新型专利9件;获得授权国家专利21件,其中发明专利16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新增主导和参与制定标准11项,其中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6项;公司入选
2025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四川民营企业研发投入100家,子公司江苏嘉好入选2025年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四)产能提升,数字转型
公司深耕有机硅密封胶行业27年,目前已建成西南、华东两大生产中心,拥有9大生产基地,位于四川成都、四川眉山、江苏南通、安徽马鞍山、上海闵行等地,拥有37万吨/年高端粘合剂生产能力,持续领跑行业发展。公司全面迈入产业数字化轨道,建成数条国际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线、智能仓库及智能化控制系统,公司被评为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子公司安徽硅宝获评马鞍山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安徽省数字化车间,太仓嘉好获评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数字化生产水平持续提升。硅宝新能源5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及专用粘合剂项目实施顺利,2025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000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生产线、10000吨/年动力电池用有机硅粘合剂生产线、5000吨/年聚氨酯密封胶生产线,2026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7000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生产线、5000吨/年聚氨酯密封胶生产线、5000吨/年动力电池用有机硅粘合剂生产线,余下产能将按计划逐步投产。硅宝(上海)有机硅先进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开发项目实施顺利,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于2025年下半年启动了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6年完成基建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系统推进生产运营体系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筑牢生产运营管理平台(MOM)根基,同步深化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的优化实施,公司成功打通了经营管理与生产执行的数字链路,实现全流程的可追溯性、精细化管控与智能动态调节,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生产质效。目前,公司已成功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高性能密封材料智能工厂”,报告期内荣获工信部“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四川省“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等荣誉称号。
(五)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构建起“引育留用”四位一体人才管理体系,持续引进高端人才,搭建人才梯队,优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公司实行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汇聚行业人才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员工近1900名,技术人员279人,硕士、博士、中级职称以上高端人才239人,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借助成都、上海、深圳等地域优势,吸引大量高端人才,与公司携手并进,共同成长。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实施与落地,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根基。2019年至2023年度,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向140名管理层及业务骨干授予355.9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至2025年度,公司再次实施股权激励,向224名董事、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69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权激励的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与创新力,员工归属感和长期价值认同显著增强。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动态调整激励覆盖面与授予力度,适时根据公司发展经营
情况及业务需求开展新一轮股权激励,持续吸引和留住核心业务骨干及管理精英,推动员工利益与公司战略发展同频共振、紧密融合,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的三方共赢。
(六)投资与并购
1、硅宝(上海)投资进展
为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上海国际化优势,吸引高端人才,解决有机硅行业高端材料技术难题,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更好地服务长三角经济圈客户并辐射全球,增强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1月2日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决定在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元江片区购置约16亩工业用地,投资15,000万元用于建设有机硅先进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开发项目,项目包括硅宝上海研发中心、硅宝上海营销中心、5000吨/年电子及光学封装材料生产线等。全资子公司硅宝(上海)已于2024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报告期内,硅宝(上海)竞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于2025年下半年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6年完成基建工作。
2、收购江苏嘉好后续进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增加公司在热熔胶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王凡、如皋市嘉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皋市嘉盛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嘉好100%股权。江苏嘉好自2024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4年公司完成收购江苏嘉好全部股权交割工作,于2024年11月取得100%控股权。
苏州嘉好作为核心资产公司江苏嘉好的合并报表母公司,为公司收购江苏嘉好100%股权的业绩承诺目标主体,苏州嘉好无其他控股/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以下统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苏州嘉好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应分别不低于4,200.00万元、4,350.00万元、4,5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之和不低于13,050万元。
报告期内,硅宝科技与江苏嘉好通过技术协同、产品互补、市场互融、渠道整合、管理赋能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驱动江苏嘉好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效提升,实现产销再创新高。2025年度,江苏嘉好实现营业收入106,658万元,同比增长3.86%,实现净利润6,736.16万元,同比增长36.56%,苏州嘉好合并考核范围内实现扣非净利润为7,823.66万元,远超业绩承诺目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目标均已实现,苏州嘉好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之和为12,798.29万元,已
完成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8.07%。
3、广西华纳投资进展
2023年1月硅宝投资与广西华纳及其原股东等签署《股权增资协议》,硅宝投资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广西华纳进行增资,取得广西华纳3.53%的股权。报告期内,广西华纳生产经营稳定,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注:销售量中包含外购量9,222.61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说明公司产品销售重量增加,相应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年末受限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合计40,006,556.60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胶粘剂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能源等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配套材料。随着国民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胶粘剂已成为高新技术发展中一种不可缺少的新型材料,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及日常生活的相关领域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应用,
成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新材料。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有机硅生产国及消费国,有机硅密封胶将作为胶粘剂的主要组成部分,持续为建筑、汽车、光伏、电子电器、动力电池等行业提供关键配套,市场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
“十五五”时期(2026年-2030年)是中国迈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关键冲刺阶段,重点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2026年是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时期。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新能源等产业的快速成长,具身智能、6G、智能机器人等未来赛道的应用需求,半导体、工业母机等关键基础领域等国产替代的持续推进,为胶粘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观的增量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深入贯彻“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管理理念,坚持“技术不断创新、品质精益求精、服务及时有效”的经营方针,继续倡导“创新、协作、敬业、感恩”的企业文化。坚持以有机硅材料为主、其他新型材料为辅的发展战略,为国家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高端粘接密封材料,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国际知名的新材料产业集团。
未来,公司将坚持主营业务,扩大生产规模,建设西南、华东、华南三大生产中心,更加贴近市场、服务用户,巩固建筑胶行业龙头地位,提高工业胶市场占有率,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池材料行业,大力发展硅碳负极材料,逐步形成“双主业”发展模式。公司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成都、深圳、上海、北京四大研发中心,构建完善的研发体系,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为用户创造价值。公司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快外延式发展,围绕新材料行业实施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开展投资并购,实现业绩持续增长,力争在公司创立的第三个十年实现产值百亿目标。
(三)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是硅宝科技迈向百亿目标下半程的关键一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持续秉承“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管理理念,坚持“技术不断创新、品质精益求精、服务及时有效”的经营方针,聚焦有机硅材料主业,深化与江苏嘉好的战略协同,加速推进基地建设与投产,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坚持数字化转型与产品研发创新,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全力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
1、做好产品 做大主业
公司将持续立足于新材料,深耕有机硅密封胶行业,继续保持建筑胶稳定发展、工业胶快速发展。建筑胶坚持“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与响应及时的服务速度,为国内“好房子”建设提供高品质胶粘剂解决方案,从而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建筑胶行业龙头地位。工
业胶重点拓展公司产品在电子电器、动力电池、汽车、电力、光伏新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与行业标杆客户、头部企业深度合作,继续提升在核心客户中的市场份额,快速扩大市场占有率。
2.深化融合 快速增长
公司通过收购江苏嘉好进入消费品胶粘剂赛道,完成从工业级到消费级胶粘剂市场的全场景覆盖。2026年度,公司与江苏嘉好将进一步深化战略协同与资源共享,通过技术协同、产品互补、市场互融、渠道整合、管理赋能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进一步开拓新应用领域,布局新兴市场,驱动业绩持续增长。
3、抢抓机遇 促进发展
公司将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在硅碳负极材料领域加速构筑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客户,深化与头部电池企业的技术合作,推进新型硅碳材料产业化进程、实现规模化销售,从而有效推动硅碳负极材料业绩高速增长。
4、加快建设 扩大产能
公司积极推进产能建设。硅宝新能源5万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材料及专用粘合剂项目预计2026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7000吨/年锂电池用硅碳负极生产线、5000吨/年聚氨酯密封胶生产线、5000吨/年动力电池用有机硅粘合剂生产线。持续推进硅宝(上海)有机硅先进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于2026年完成基建工作。同时,公司将根据未来市场需求,进行相应产品产能扩充的筹备工作。
5、持续投入 创新驱动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将充分发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检验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优势,不断充实科研人才队伍,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标杆企业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依托硅宝上海研发中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围绕有机硅密封胶、热熔胶、硅烷偶联剂、硅碳负极材料开展技术及工艺开发,持续推动新技术、新工艺的转化和新产品、新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数字转型 管理升级
公司通过提升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集团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从而全面推进降本增效,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深化与管理咨询公司的战略合作,持续推进组织流程变革,重点聚焦流程优化成果的固化与运营效率的再提升,降低综合成本,强化组织协同效能,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7、投资并购 拓宽领域
公司将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围绕公司战略规划,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开展投资并购,重点在有机硅材料、粘合剂、锂电材料等行业实现相关多元化发展,拓宽业务领域,提升公司整体规模和实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具有不确定性,若国内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或行业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创新,不断推出行业领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持续强化品牌影响力,通过精准定位与营销传播提升品牌认知度与美誉度,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2、海外贸易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业务不断扩张,出口业务进一步拓展。若世界各地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主要出口目的地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上调关税、实施反倾销措施等),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出口业务可能出现下滑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汇率波动也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在海外销售区域的品牌竞争力,着力构建多元化销售网络,积极拓展在国际不同区域的销售,增强全球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和增长韧性。对于出口业务,公司在合同谈判中会考虑汇率波动因素,适时调整产品定价策略。同时,持续加强内部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生产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很大。若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会导致供应商稳定性及供应能力发生变化,从而造成公司难以预测成本和利润,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机硅上游产能充足,能够保障供应安全。同时,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流程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及影响力,及时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调整产品定价策略,保证产品毛利率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4、应收账款风险
国内产业政策的变化导致部分客户资金紧张,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公司贯彻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选择规模大、资信良好、实力雄厚、与公司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公司针对不同的直销客户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通过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加强客户信用评级,加大应收账款控制力度、回款催收力度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5、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每年研发投入超亿元,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新领域拓展等。公司研发项目较多,若研发进度过慢,新产品无法顺利投入市场,或新领域拓展不达预期,则不能给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紧跟市场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优势,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应用,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抢占市场先机,提高市场占有率。
6、新项目建设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近年来开展系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是公司未来业绩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如项目建设进度过慢或不达预期,将会影响公司业绩增长。
公司将组建专业团队,协调多方资源,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如期投产。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2025年进展说明如下
1、在公司发展方面
公司一如既往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持续秉承“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管理理念,坚持“技术不断创新、品质精益求精、服务及时有效”的经营方针,致力于为国家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高端粘接密封材料,凭借强大的技术、品牌、规模、平台、人才、管理等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胶稳居龙头、工业胶高速增长、热熔胶稳步提升,整体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营业收入375,133.17万元,同比增长18.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50.54万元,同比增长17.25%。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在投资者回报方面
(1)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93,11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935,01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9.65%。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引领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8月4日,引领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26,2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25%,合计增持金额为7,745.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致力于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沟通频次、深度和针对性,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与建议,并将其作为优化经营的重要参考,旨在构建一个积极互动、相互信任的投资者关系生态,最终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的长期价值。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构建并维护多元化沟通渠道,积极组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超200次,参加策略会10余次。通过这些具体举措,公司主动、精准地向市场传导长期投资价值,显著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监管规则的要求。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长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以及证券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开展要求,公司治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历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需股东会审议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业内专家、财务专家和其它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针对必要事项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基于独立、客观及审慎的原则发表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经营管理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业务指标和管理目标。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展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制订《员工激励制度》等激励措施,自上市以来共推出2期股权激励计划,覆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及长远发展。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和报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现场参观、电话等多渠道的沟通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顺利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第2年荣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成功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
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8、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客户、供应商、股东、员工和社会各相关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公司连续14年编制及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于2026年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与发起人及其他关联方间资产相互独立,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2、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完备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人员招聘、晋升及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规范的任免流程等,具有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司的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3、财务独立
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任免。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业务部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运作。
5、业务独立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并拥有独立的业务系统;独立地对外签署合同,独立采购、生产并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现任董事任职情况
1、王有治先生
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省总商会)副会长、成都市工商联副主席。荣获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首届四川杰出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第四届四川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
王有治先生历任化工部成都有机硅研究中心工程师、中外合资四川索立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8年起任成都硅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至届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至届满,2014年5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5年4月25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至届满,2017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25,825股,除与公司董事郭斌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郭弟民先生系翁婿关系、与公司董事王佳钰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王有强先生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有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有强先生
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新华商EMBA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清华经管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兼任全资子公司拓利科技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硅宝防腐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硅宝新材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除与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郭斌女士为叔嫂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有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郭斌女士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兼任全资子公司硅特自动化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硅宝好巴适执行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斌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郭弟民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王有强先生系叔嫂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郭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赵科星女士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专员、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引领资本副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科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引领资本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赵科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琦女士
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现场负责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高级专员、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引领资本财务总监,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引领资本财务总监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佳钰女士
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先后任职于公司财务部,工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4年7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苏州嘉好及江苏嘉好监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8月至今兼任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王佳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系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丽玫女士为母女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佳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进先生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曾就职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EMORY大学、乔治亚学院、乔治亚州公共事务厅、联邦储备银行等机构;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大学;历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宗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双登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今担任国合洲际能源咨询院院长,2018年7月至今任新能源国际投资联盟主要发起人、常务副理事长,现任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王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王翊民先生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中数长城信息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任装备与创新能力建设处处长,兼任轮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蒲公英橡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种尼龙工程塑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过滤设备与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阻燃材料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杜仲资源高值化利用联盟副秘书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翊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易阳先生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副教授。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2022年1月至今担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易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易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1、黄强先生
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2年入职公司研发部,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技术中心执行主任;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硅宝新能源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黄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350股,除与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媛媛女士系夫妻关系外,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国利先生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北京交通大学建筑装饰行业企业家领航培训班在读。2010年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深圳、武汉、上海等区域建筑胶销售负责人,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国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国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攀登先生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卓越经理人研修班。1999年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建筑用中空胶行业经理,北京、上海、深圳等区域建筑胶销售负责人,汽车胶销售部、电子胶销售部、工业胶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攀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攀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程夕先生
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高级工程师。2015年入职全资子公司拓利科技,历任拓利科技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拓利科技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拓利科技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兼任拓利科技执行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程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程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媛媛女士
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2012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创新管理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数字化与创新管理部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2020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全资子公司拓利科技董事,2022年5月至2026年1月兼任董事长助理,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硅宝(上海)执行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李媛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625股,除与公司聘任的总经理黄强先生系夫妻关系外,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媛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松先生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2年5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全资子公司拓利科技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硅宝投资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好、苏州嘉好执行董事。
李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的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参考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执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九、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倡导“对员工负责”的企业文化,坚持“靠贡献求待遇”的薪酬分配原则。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工龄、学历、经验、技能、业绩贡献大小不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企龄工资、保密工资、全勤工资、年终奖组成。公司的薪酬政策都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发布后方可生效实施。
3、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以内训加外训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公司及各部门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实施;内训主要以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由公司或部门经理负责安排、组织实施;外训以专业技术、管理提升等为主,聘请外部讲师或机构实施开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审议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393,11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935,01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4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价格为8.26元/股,授予股数为69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9,106.47万股的
1.78%,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9月1日。
2024年9月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上市,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20人,归属数205.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215.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同时,为继续保持本激励计划的核心目标,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根据整体行业发展及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激励计划中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等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将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除上述调整内容及其关联内容作相应调整外,《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适时的完善与更新。公司全面梳理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优化与完善,同时针对公司关键业务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与评估,能够合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能够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 ?否
十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七、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已编制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多方面、深层次地开展生产安全经营活动。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2025年,公司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改善和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新员工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按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化学品
泄漏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等演练活动,提升公司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意识,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公司依法取得ISO45001的体系认证,重点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积极配合安检部门检查指导,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硅宝科技。3、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硅宝科技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硅宝科技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硅宝科技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硅宝科技。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硅宝科技正常经营的行为。5、如因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硅宝科技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涉及业绩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严格行使审批手续,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时银行结息后账户结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421.2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鉴证了硅宝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硅宝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9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硅宝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硅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硅宝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硅宝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向全资子公司硅宝新材划拨资产
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公司拟对现有资产及资源进行整合。公司拟以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将公司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资产按账面价值14,045.38万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硅宝新材,并以划转的资产对硅宝新材进行增资,其中10,000万元增加硅宝新材的注册资本,其余转入硅宝新材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硅宝新材的注册资本已增至35,000万元。
2、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硅宝好巴适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硅宝好巴适。2025年11月,硅宝好巴适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公司吸收合并硅宝好巴适事项已完成,硅宝好巴适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因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因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 □否
□法人 ?自然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川华信审(2026)第0040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硅宝科技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硅宝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硅宝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硅宝科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硅宝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硅宝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硅宝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硅宝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硅宝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硅宝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硅宝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 红(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有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晓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有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晓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成都硅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系由王有治、王祖华、郭越等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10月19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2000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50万股增加至100万股;2002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100万股增加至200万股;2003年4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200万股增加至400万股;2004年7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400万股增加至600万股;2005年6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600万股增加至1000万股;2005年11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1000万股增加至2000万股。同时经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股东分别于2005年6月、2007年5月、2007年12月进行股份转让。公司上述历次股本增加均通过中介机构验资取得验资报告,历次股本增加及股权转让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4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审[2008]152号”审计报告审计的2008年3月31日净资产6,142.58万元,扣除因折股转增股本应缴纳的450.00万元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56,925,776.09元,按1:0.67折股3800万股,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为一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8,925,776.09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08年6月3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9年7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2号”文核准,于2009年10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1,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0,2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3年4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至2012年末总股本10,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6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32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6,32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至2014年末总股本16,3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64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2,6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于2016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16年8月3日非公开发行4,501,9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3,090.1951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7号《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事宜,2021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上市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30,901,951股变更为391,160,2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0,901,951元增加至人民币391,160,200元。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人共计持有3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44元/股(根据授予后至本次回购前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1,160,200股变更为391,130,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91,160,200.00元减少为391,130,200.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人共计持有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14元/股(根据授予后至本次回购前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1,130,200.00股变更为391,090,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91,130,200.00元减少为391,090,20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人共计持有2.5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4元/
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53元/股(根据授予后至本次回购前贵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1,090,200.00股变更为391,064,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91,090,200.00元减少为391,064,70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授予符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5.20万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96元,每股面值1元,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205.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1,064,700.00股变更为393,116,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91,064,700.00元增加为393,116,700.00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3042497M;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
王有治;注册资本:393,116,700.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为: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
(二)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
经营范围: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消防器材、安防产品;技术及信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国家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是公司董事会,本次财务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对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本财务报告所载各报告期的财务信息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该营业周期作为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范围的确定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即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
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合并的会计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进行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进行编制;合并利润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进行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进行编制;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进行编制。
如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时间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即期汇率折合为本位币记账。期末,对各种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
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他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其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1)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首日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减值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在划分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不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本金或偿付利息违约或逾期等;
③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 发行人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权投资)。3)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商业银行,因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
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项 目
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13、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公司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公
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利得或损失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对于除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与本附注“三、12、应收款项减值”规定的确定方法一致。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存货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各类存货取得时均以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本公司对于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本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分类
公司将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处置组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等,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一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一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债务重组》 确定。
④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回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 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于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按照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时,若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则按单项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需考虑弃置费用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 折旧方法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无法为本公司产生收益或暂时未使用(季节性停用除外)的固定资产,作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需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率,折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2、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核算
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2)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
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按单项在建工程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3、借款费用
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3个月)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的停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由于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方面的原因等所导致的应予资本化资产购建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24、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按其取得时的实际价值入账。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但每个会计期间,需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有限,则转为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将其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与开发阶段的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仅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该无形资产能够带来经济利益;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依据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依据
期末时,若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则按单项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的依据
期末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时,对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按单项在建工程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资产减值的依据。
期末时,根据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将其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
2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8、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分为两类: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定为职工薪酬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方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到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外,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9、预计负债
本公司发生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0、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公司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
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1、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3)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①内销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内销业务一般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或采购订单的约定,由客户自提或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获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外销收入确认方法
境外销售采取FOB、CIF、CFR贸易方式的,公司以报关装船(即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出口收入确认的时点。
2)设备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设备销售一般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或采购订单的约定,由客户自提或公司负责将设备运输到约定地点,并按合同/协议约定安装、生产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设备销售收入。
3)工程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内按照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2、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款项用途属于补贴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计税基础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并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予以确认。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并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差异,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公司将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所得税的计量原则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或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已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③除企业合并,以及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与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抵销列示的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5、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6、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①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③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A.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B.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0、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a、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GR202351006099),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至2025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0月16日,公司子公司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51001096),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2023年至2025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0月16日,公司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4000742),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至2025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江苏嘉好热熔胶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20253200321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规定2025年至2027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公司子公司上海嘉好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编号为GR2023310018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规定2023年至2025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公司子公司嘉好(太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编号为GR2023320054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规定2023年至2025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 以上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硅宝防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眉山拓利科技有限公司和硅宝(眉山)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年成都硅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硅宝正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硅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苏州永盛拓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成都硅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硅宝(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苏州硅宝嘉好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b、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c、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函。年末受限的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合计40,006,556.6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70,099,089.40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6、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4)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0,964,116.19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6.67%。
其他说明:
年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40,706,724.24元,下降56.42%,主要系公司本年末提前备货需求减少导致预付款项减少。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12、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硅宝投资于2023年以增资的方式对广西华纳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4102%的股权。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经减值测试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抵债收回的非生产经营用房屋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5,537,164.43元。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工程物资系公司购入用于工程建设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尚未使用的物资。
16、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17、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1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注1:商誉系公司2012年收购安徽硅宝60.00%股权、2020年收购拓利科技100%股权和2024年收购苏州嘉好第一批股权(72%)时形成,均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系合并成本与被合并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注2:收购安徽硅宝60.00%股权形成的商誉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1)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特高压技术的出口、以及在3C数码、通讯、显示、半导体等行业的发展和相关产品国产化需求,以及拓利科技自身的业务、技术、市场和竞争优势,拓利科技经营业务稳定,年末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2)苏州硅宝嘉好科技有限公司1)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及承诺经营性现金流指标苏州嘉好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三年累计应收账款占该三年累计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超过苏州嘉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年累计应收账款占该三年累计销售收入的比例的1.2倍(以下简称“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或业绩承诺期内苏州嘉好三年累计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之和不低于该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的80%(以下简称“承诺经营性现金流指标”),2021年至2023年度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17.06%,2024年度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为17.30%,未超过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33.73万元,未低于承诺经营性现金流指标(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的80%);2025年度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为16.83%,2025年累计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为17.06%,未超过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26.72万元,2025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60.45万元,未低于承诺经营性现金流指标(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的80%)。2025年当年和2025年累计苏州嘉好累计均已完成承诺应收账款占比指标和承诺经营性现金流指标。2)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苏州嘉好2024年度模拟合并考核范围内实现的净利润为5,019.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74.63万元,已完成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4,200.00万元;2025年度合并考核范围内实现的净利润为8,027.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23.66万元,已完成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4,350.00万元;2025年累计合并考核范围内实现的净利润为13,047.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798.29万元,已完成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2025年度和2025年累计承诺净利润8,550.00万元。
根据上述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假设,经公司测试,公司收购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形成的商誉和收购苏州嘉好科技有限公司72%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5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本年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164,570.85元,下降41.07%,主要系公司抵债收回的尚未办理过户的非生产经营用房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23、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注: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5、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 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是否属于大型企业
?是 □否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是 ?否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其他应付款“未支付股权款”系公司按照与江苏嘉好原股东史云霓、侯思静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股权款支付条款约定,在支付条件尚未满足前应付的股权转让款。2)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3)其他应付款年末较年初减少88,629,991.23元,下降38.76%,主要系应付收购江苏嘉好股权款减少所致。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28、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税务机关尚未对本公司各项税费进行税务汇算,各项应交税费以税务机关实际清算交纳为准。
(2)年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2,138,053.31元,增长59.33%,主要系公司本年利润总额增加导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同时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3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注:
超额奖励系公司本期完成江苏嘉好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江苏嘉好签订《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仓嘉好实业有限公司及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计提的业绩考核超额奖励款。
34、预计负债
单位:元
35、递延收益
单位:元
36、股本
单位:元
37、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股票期权)事宜详见下文“股份支付”。
3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安全生产费系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按财政部、应急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同时该文件规定当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若超过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则从当月起暂停提取,直至结余低于该标准。此规则旨在平衡企业安全投入与资金储备,避免过度计提。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年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增加2,364,813.88元,增长11.18%,主要系本年公司购买土地以及房屋陆续转固取得房产导致公司需缴纳的税费增加所致。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年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为负数系经审计后公司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均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业绩目标(2025年度业绩目标),未满足考核条件,冲回第三期股权激励费用。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25,425,475.54元,增长14.76%,主要系本年公司合并江苏嘉好财务报表的期间增加(即本年为全年合并,上年合并期间为购买日至年末的期间)以及根据江苏嘉好完成的考核指标计提的绩效增加所致。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1,046,316.54元,增长136.87%,主要系本年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同时本年利息收入减少导致财务费用整体增加。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注:其他收益本年较上年减少12,157,154.27元,下降50.29%,主要系公司本年加计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减少所致。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减少2,465,069.93元,下降49.71%,主要系本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下降所致。
5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5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年较上年增加24,212,191.79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以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非经营性购房款计提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5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增加22,251,193.78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本年因商业秘密纠纷诉讼胜诉,收到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5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年较上年增加6,639,336.13元,增长401.93%,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年补缴税款缴纳的滞纳金增加所致。
5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注: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的2025年12月31日履约保证金和承兑汇票保证金合计40,006,556.60元,按照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会计政策,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59、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硅宝好巴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硅宝好巴适。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硅宝好巴适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注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好巴适密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取得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硅宝好巴适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公司吸收合并硅宝好巴适事项已完成,硅宝好巴适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注2:2023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市投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设立硅宝(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机硅先进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硅宝(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缴出资1,500.00万元。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除应退税金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债权投资、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部分其他流动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年末,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
会计科目
金融负债
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风险管理架构,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通过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包括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
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审计委员会。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202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五、1)、应收账款(附注五、4)、应收票据(附注五、3)、应收款项融资(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附注五、7)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五、2)。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股份制银行,银行信用良好,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此外,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是购买的国有和其它大中型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2、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公司随时监控公司资金情况并预测资金需求变化,管理资金短缺风险。公司管理层对外部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公司将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在资金特别需求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利用银行借款。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能通过利用运营现金流量、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满足自身持续经营的要求。
流动风险为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2025年12月31日外币货币性资产折算人民币余额119,266,640.89元,由于外币货币性资产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汇率的变动不会对公司造成较大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202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94,000,000.00元(本金),借款利率均为固定利率。
(二)金融资产转移
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零。公司
认为,公司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公司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2、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69,604,960.96元)。于2025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公司追索(“继续涉入”)。公司认为,公司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
公司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公司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公司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各期间大致发生均衡。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有治、郭弟民、郭斌于2017年4月2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在下列事项中保持一致: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权、投票权、提案权的行使;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委派、选举和更换;退出或加入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以及各方认为应该作为一致行动事项的其他事项。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3,686,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按照公司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4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6元/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06.47万股的1.78%,无预留权益,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格(收盘价)为16.05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将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
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第一归属期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31,516.06万元,较2022年增长的比例为25.9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目标(2023年度业绩目标)满足考核条件。
(2)第二归属期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均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目标(2024年度业绩目标),未满足考核条件。
(3)第三归属期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均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业绩目标(2025年度业绩目标),未满足考核条件。
(4)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
公司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授予符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5.20万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96元,每股面值1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5.2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第一期已行权完毕。
(5)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第二期作废的股票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17.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8,977,098.34元,较2022年营业收入2,694,497,682.49元的增长率为17.24%;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37,526,910.97元,较2022年净利润250,323,247.83元的增长率为-5.11%,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归属比例为3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本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197.55万股。
综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215.4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3)第三期作废的股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375,133.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50.54万元,未满足《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门槛值,对应归属比例为4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本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246.4万股。
综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5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涉及2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
3、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公司2023年基于对经济发展的信心以及当年良好的经营业绩,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为2023-2025年度设定了严格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作为有机硅密封材料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益生产和管理效能,2024年度产销量再创新高,其中销售重量达24.51万吨,同比增长34.38%,比2022年增长70.78%,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然而,由于近年来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有机硅107胶新增产能陆续释放,有机硅原材料供应充足、价格下降,2024年有机硅
107胶价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降幅较大,2022年至2024年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品平均售价由1.88万元/吨下降至1.29万元/吨,降幅31.35%。受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影响,公司所属有机硅行业整体承压运行,公司及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速放缓甚至业绩下滑的波动情况。本激励计划中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无法与公司当前的经营环境和实际情况相匹配。如果继续沿用原定的考核目标,可能会削弱激励效果,背离原激励计划的初衷。为继续保持本激励计划的核心目标,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根据整体行业发展及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激励计划中2025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其中,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由每年递增20%调整为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8%,调整后目标同比2024年增长30%;或净利润由每年递增20%调整为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98%,调整后目标同比2024年增长52%。公司以2024年平均售价测算,公司产品销售重量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0.41%,预计同比2024年增长29.87%。
调整后,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在保持挑战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可达成性,更具合理性。这一调整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375,133.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50.54万元,未满足《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门槛值,对应归属比例为4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本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246.4万股。
综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5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涉及2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及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种经营,主营业务所处的区域主要在中国境内,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相似,同时公司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故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报告分部。公司按产品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详见“第八节 七 15”。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收购江苏嘉好后续进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增加公司在热熔胶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王凡、如皋市嘉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皋市嘉盛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嘉好100%股权。江苏嘉好自2024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4年公司完成收购江苏嘉好全部股权交割工作,于2024年11月取得100%控股权。
苏州嘉好作为核心资产公司江苏嘉好的合并报表母公司,为公司收购江苏嘉好100%股权的业绩承诺目标主体,苏州嘉好无其他控股/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史云霓、侯思静(以下统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苏州嘉好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应分别不低于4,200.00万元、4,350.00万元、4,50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之和不低于13,050万元。
报告期内,硅宝科技与江苏嘉好通过技术协同、产品互补、市场互融、渠道整合、管理赋能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驱动江苏嘉好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效提升,实现产销再创新高。2025年度,江苏嘉好实现营业收入106,658万元,同比增长3.86%,实现净利润6,736.22万元,同比增长36.56%,苏州嘉好合并考核范围内实现扣非净利润为7,823.66万元,远超业绩承诺目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目标均已实现,苏州嘉好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之和为12,798.29万元,已完成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8.07%。
(2)硅宝(上海)投资进展
为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上海国际化优势,吸引高端人才,解决有机硅行业高端材料技术难题,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更好地服务长三角经济圈客户并辐射全球,增强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1月2日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决定在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元江片区购置约16亩工业用地,投资15,000万元用于建设有机硅先进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开发项目,项目包括硅宝上海研发中心、硅宝上海营销中心、5000吨/年电子及光学封装材料生产线等。
全资子公司硅宝(上海)已于2024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报告期内,硅宝(上海)竞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于2025年下半年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6年完成基建工作。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类别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