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医疗救助服务制度
为规范景区旅游医疗救助服务管理,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景区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决策指挥机构
成立景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运营、游客服务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疗救护队队长、安保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后勤保障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核心景点负责人及属地卫健部门派驻的疾控专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景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并完善医疗救助应急预案;协调内部部门及外部单位的联动协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对医疗救助事件进行复盘评估与责任追究。
第二条 内部部门职责
(一)医疗救护队:由3名及以上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的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具备急诊医学资质),配备1名兼职药剂师。核心职责包括:景区内日常游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突发意外伤害、急危重症的现场急救与转运对接;药品、急救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游客健康宣传教育;建立并完善医疗救助台账记录;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
(二)安保部:负责医疗救助现场的秩序维护与交通疏导;协助医疗救护队开展伤员搬运、转运引导;对高风险景点(登山道、水上项目区、玻璃栈道等)的安全隐患进行日常排查,每日通报医疗救护队;配合开展应急演练的场景布置与人员调度。
(三)运营部:负责通过景区智慧管理平台收集并传递游客求助信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发布医疗救助警示与指引;在核心景点设置医疗救助引导员,协助游客快速定位医务室或急救点位;配合开展游客健康满意度调查,每月收集不少于100份有效反馈。
(四)后勤保障部:负责医务室、急救设备库房的设施建设与日常维护;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