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办:
根据《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桐庐县商务局 桐庐县财政局 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桐农〔2022〕6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2022年我县将继续执行粮油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粮油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生产主体,按稻麦种植面积给予每亩省级小麦120元、水稻120元,县级小麦120元、水稻20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早稻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再给予每亩150元的县级补贴,凡是在省市级粮食功能区种植的则按当年市级下达资金和补贴面积核算补贴资金;对全年油菜播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省级120元、县级120元的补贴。对不以粮食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
(二)旱粮种植直接补贴
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生产主体,给予每亩省级120元、县级12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省级120元的直接补贴,且只能申报一季旱粮种植面积,不得重复申报。
(三)常年性经济作物或抛荒田改种水稻直接补贴
对当年流转常年性经济作物或常年性抛荒地20亩及以上并改种水稻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县级300元的直接补贴,同时可享受粮油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生产主体,于2022年7月15日前自主向耕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申报主体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凡不能提供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清册或承包合同,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列入面积核查之中。
1.粮油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需提供材料: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桐庐县规模种粮补贴申报表》,主体承诺签字盖章,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签字盖章;③土地流转合同、清册等原件【须经当地镇街鉴证确认】及相关复印件。各镇街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申报主体,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④土地流转租金支付凭证;⑤种子公司提供的购买种子发票依据。
2.旱粮种植直接补贴主体需提供材料: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桐庐县旱粮种植补贴申报表》;③土地流转合同、清册等原件【须经当地镇街鉴证确认】及相关复印件。各镇街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申报主体,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④基地种植照片等其他相关材料。
3.常年性经济作物或抛荒改种水稻补贴主体需提供材料: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需在改种前向乡镇(街道)报备,并如实填报《常年性经济作物或抛荒田改种水稻补助申请表》;③土地流转合同、清册等原件【须经当地镇街鉴证确认】及相关复印件。各镇街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申报主体,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④改种前后对比照片及区域面积。
4.油菜种植直接补贴主体需提供材料: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桐庐县油菜种植补贴申报表》;③土地流转合同、清册等原件【须经当地镇街鉴证确认】及相关复印件。各镇街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申报主体,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④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凭证;⑤种子公司提供的购买种子发票依据。
(二)面积核实。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所辖地区申请补贴的规模粮油面积和改种水稻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审查核实工作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工作经费另下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补贴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三)公告公示。各乡镇(街道)核实后,组织到镇、村公务栏进行公示,规模种粮补贴公示内容包括:规模种粮主体名称、种粮地点、种粮面积等。经济作物改种补贴公示内容包括主体名称、地点、改种面积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照片乡镇(街道)留存。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申报表、汇总表,核实表等全部材料于7月30日前上报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
(四)汇总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规模种粮面积、经济作物改种面积进行统计、汇总、核算并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核实结束后,对规模补贴面积在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粮食经营主体实际种植面积的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规模种粮政策落实的指导与抽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粮油生产扶持政策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程序。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加强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模种粮主体直接受益,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绩效。乡镇(街道)要建立规模种粮补贴相关台账,对列入补贴的主体逐个登记,立档管理,为核查规模种粮面积和补贴资金提供依据。
3.加强监督。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规模种粮补贴惠农政策。严格实行行政村、乡镇街道和县级公示制,提高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实施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诚信档案,设立失信“黑名单”,对骗取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将查扣当年补贴资金,同时取消今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附件:1.桐庐县规模粮油生产补贴申请表
2.桐庐县常年性经济作物或抛荒田改种水稻补贴申请表
3.桐庐县规模粮油生产补贴实地核实表
4.桐庐县规模粮油生产补贴申报汇总表
5.桐庐县省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种粮补贴汇总表
6.桐庐县规模种粮补贴公示表
7.桐庐县常年性经济作物改种水稻补贴公示表
8.桐庐县规模种粮土地经营权流转分户明细表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桐庐县规模粮油生产补贴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账 户
市民卡银行卡号/对公账号
开户银行
流转面积
(亩)
土地租金
(元/亩)
田块座落
(村、畈)
种植补贴
规模粮油补贴
其中:杭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
小 计
小麦
早稻
单季稻/连晚
旱粮
油菜
小计
小麦
早稻
单季稻/连晚
纯种
套种
主要品种
面积(亩)
主体真实性承诺意见
1、 粮油种植面积等信息属实。
2、如实上报粮油生产情况。
3、如有弄虚作假,应当接受有关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 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规模种粮主体各存档一份。单位申报的身份证号码栏填写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附件2
桐庐县常年性经济作物或抛荒田改种水稻补贴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账 户
市民卡银行卡号/对公账号
开户银行
流转面积
(亩)
土地租金
(元/亩)
田块座落
(村、畈)
申报改种面积(亩)
主体真实性承诺意见
2、 改种水稻面积等信息属实。
2、如实上报改种水稻情况。
3、如有弄虚作假,应当接受有关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 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规模种粮主体各存档一份。单位申报的身份证号码栏填写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附件3
桐庐县规模粮油生产补贴实地核实表
规模粮油主体
联系电话
申报种植面积
实地丈量面积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确认
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地丈量人员
签字
实地测量人员签字:
村委参加工作人员签字:
乡镇工作人员签字: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该主体生产经营以粮油生产为目的,生产管理正常,经实地核实,申报种植面积无误,请给予补贴。
镇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规模种粮主体各存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