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总工办发〔2025〕2 号)要求,结合我省医疗设备管理质控维修维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组织
2025 年浙江省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医疗设备质控维修赛项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联合举办,浙江省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承办。成立 2025 年浙江省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医疗设备质控维修赛项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为保证医疗设备质控维修赛项顺利有序进行,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竞赛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竞赛整体实施方案,审核竞赛内容、评分标准和竞赛规则,组织竞赛命题,检查和督促竞赛各工作计划推进,资金筹措,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设备管理质控维修维护专职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从事医疗设备管理质控维修专职工作 5 年以上并获得岗位培训证书,目前仍在岗的医疗设备质控维修专职人员。
(三)通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省级医院选拔成绩优异者。
(四)曾获得“浙江金蓝领”称号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省级竞赛。
三、选手选拔
(一)市级技能竞赛。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各市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具体承办, 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技能竞赛。省级医院由省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竞赛。竞赛具体形式和内容可根据本实施方案, 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全省技能竞赛。以 11 个市和省级医院为单位,每个市各组织 1 个队,省级医院组织 2 个队,共 13 支队参加省级决赛。各市代表队组队前应经过市级推荐、选拔程序,省级医院进行一次性选拔。每支代表队由领队 1 名、参赛选手 4 名组成。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10 月
地点:杭州
五、竞赛内容
(一)竞赛纲要
以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为依据,围绕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考核参赛人员在设备管理、质量控制、维修维护、技术保障、临床使用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实践技能水平。
(二)竞赛形式
1.医疗设备范围
涵盖两大类设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输注泵、血液透析机)、放射影像类设备。
2.理论考核(笔试)
(1)考核维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体系、质量控制标准、维护保养;
(2)知识范畴:涵盖设备基础原理、运行机理、临床使用、技术规范及安全标准。
3.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现场答辩+实操演练”形式:
(1)现场答辩模块:设备临床使用指导、疑难故障案例分析;
(2)故障处置模块:设备异常检测、故障诊断与维修技术实施;
(3)质控操作模块:性能检测、参数校准、质量评价等全流程操作。
(三)能力评估维度
重点检验参赛者三大核心能力:
1.设备管理质量控制规范理解能力;
2.工程技术理论应用能力;
3.临床设备运维实践能力。
六、竞赛成绩及奖项设置
(一)竞赛成绩。
个人赛和团体赛成绩分别计算。
1.个人赛成绩。根据省级决赛成绩,按个人理论成绩(占30%)和技能成绩(占 70%)计算,个人成绩为上述环节个人成绩之和。
2.团体赛成绩。参赛队员个人成绩的平均分作为团体成绩。
3.竞赛成绩并列时的计分优先规则。个人或团队竞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技能操作、个人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团队。如仍无法决出,通过现场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队竞赛总成绩。
(二)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根据省级决赛成绩,分别评出团体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
2.个人奖项。根据省级决赛成绩,评出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6 名、三等奖 9 名和优胜奖若干。对获得第 1 名的选手,申报省总工会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
3.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各地 可参照省级竞赛奖项设置,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竞赛奖项。
七、进度安排
(一)选拔竞赛(2025 年 6-9 月)。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选拔方案,选拔出优秀人员,组队 1 个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医院进行选拔,组队 2 个参加省级决赛。各地选拔后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信息报送至省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联系人。
(二)省级决赛(2025 年 10 月)。在各市广泛开展学习、训练和竞赛选拔的基础上,组织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决出优胜代表队和个人。
联系人:浙江省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张 吉,联系电话:13306534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