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是云和县“十三五”时期实现“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法规和规划文件,编制《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服从市级规划,是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三五”期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和依据,适用于全县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2016—2020年。截止规划编制时间,我县农村山区调查项目野外成果已完成验收,现将查明灾害点及不稳定斜坡纳入本规划。
云和县位于浙西南山区、丽水市腹地,瓯江上游,县域面积984平方公里,辖四街道三镇三乡,人口11.18万人。中、低山和丘陵构成全县地貌格局,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云和盆地坐落其间,龙泉溪自西向东贯穿全境,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
作为丽水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立足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产业融合,围绕云和梯田、云和湖两个国家AAAA级景区和木质玩具产业,着力打造中国童话休闲旅游城。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54.34亿元,年均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86万元,年均增长8.6%。
截至2015年底,全县累计查明地质灾害171处,其中已发生127处,滑坡81处,崩塌26处,泥石流17处,地面塌陷3处。“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40处,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经排险已经核销或不再监管的地质灾害点28处。
目前还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5处,其中滑坡73处、崩塌14处、泥石流15处、地面塌陷3处,威胁人口2286人,威胁财产4955万元;不稳定斜坡38处,影响人口369人,影响财产990万元;威胁30人以上灾害点17处(附表1)。上述灾害隐患是本轮规划和今后的重点防治对象。
目前我县地质环境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程度较低,主要开展了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查明了我县的地质遗迹分布并划定了保护区;“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开展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及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
“十二五”期间,在云和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除常规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隐患点“三查”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外,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完成了120余户农村建房调查评价、60个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了1:5万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33处、不稳定斜坡38处。
—云和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尚未提交最终报告,但已通过野外验收,故将该项目新增灾害隐患点及不稳定斜坡列入本规划。
共投入地灾防治资金2859万元,完成应急排险18处、工程治理1处,解除威胁人数793人,减少威胁财产1080万元;对11处灾害点受威胁群众292户916人作搬迁。
2、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日趋完善
我县于2012年成为国家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实行“一乡一所”制,除赤石、雾溪、安溪乡外,创建了7个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各级政府均编制了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落实防灾、监测责任人42名,群测群防网络更加完善。2013年10月7日成功预报崇头镇下垟村墙围底自然村陈孟友户屋后滑坡,有效组织6人撤离,避免了人员伤亡。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建立了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云和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云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
各年度组织国土所、乡(镇、街道)干部及地质灾害监测员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举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及应急处置能力。
4、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展并完成了云和县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项目,查明了Ⅰ级地质遗迹资源1处,Ⅱ级地质遗迹资源共13处,Ⅲ级地质遗迹资源32处,设置地质遗迹保护区四处。
1、主要问题
在回顾“十二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更应总结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程度和精度偏低,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防治任务重、避让搬迁用地落实难、基层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薄弱;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尚不完善,监测技术落后,手段单一、自动化程度低,难以满足预报预警、防灾减灾的需要;信息化建设滞后,共享机制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化、智能化服务能力亟需加强。
2、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围绕着我县“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一心三区”的总体发展定位,推动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精品农业深度融合,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即将启动建设,如云和梯田高山旅游度假区项目组团、云和湖旅游度假区项目组团、云和黄源风电场工程(二期)、235国道(云和段)、云龙公路、后交线、陈麻线公路等,这些都对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心三区:
全球木制玩具创制中心;
国家全域旅游先行区;
全省美丽县城建设样板区;
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依然繁重。云和县是以中低山、丘陵为主的山区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变化大,地质环境客观条件决定了我县仍将处于地质灾害高发态势。目前全县尚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5处,不稳定斜坡38处,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的难度。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按照上级政府下达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国土资源厅“逐步还清老账,不欠新账”的要求,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依然繁重。
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十三五”时期我县将加快推进生态工业、旅游、农业、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剧地质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始终存在。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持续增长,资源开发势必造成对环境的影响,而社会群众对地质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地质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提升“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高地质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不断提高地质环境资源供给,持续改善地质环境质量,保障地质环境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以“人居安全”的思想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消除灾害隐患、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应搬必搬、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并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目标、指标,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可与下山脱贫、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相结合,以取得综合防治的最佳效果。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全面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科学合理开发,同时加快完善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对地质环境资源的开发实施有效管控和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彰显云和“真山水”生态优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合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科技创新,讲求实效。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首位,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常规方法和高新技术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水平和实效,不断推进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1、总体目标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与应急处置体系。基本消除危害程度较大及以上灾害点的威胁,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进一步深入,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地质环境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质环境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使地质环境更加安全,地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促进人和地质环境和谐发展。
2、具体目标
——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实施高、中易发区乡镇1:2000—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规划期内完成5个乡镇,面积709.81平方公里;采取合理、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消除已知地质灾害隐患75处,减少受威胁人数2153人,隐患点消除率71.4%;及时处置新发生的地质灾害,要求处置率达到100%。
——进一步深入进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完成云和县丘陵山区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完成云和县1:5万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与建档。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105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选择4处Ⅰ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专业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网络。
——更加有效的保护地质环境资源。启动崇头镇云和黄家畲-云和梯田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云和县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对已查明的地质遗迹设置标示牌。
——大力提升地质环境保障服务能力。地质环境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基层防灾、避灾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核销、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及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形成,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明显加强。
云和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属性
地质
灾害
防治
高标准“十有”县
个
/
1
约束性
新“五到位”国土所
个
7
10
约束性
已知隐患点消除率
%
/
71.4
约束性
新发生隐患点处置率
%
/
100
约束性
威胁30人以上灾害点消除率
%
/
100
约束性
减少灾害威胁人数
人
/
2153
约束性
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项
/
1
约束性
1:1万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乡
0
5
预期性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个
0
4
约束性
地质灾害搬迁示范小区
个
0
1
约束性
地质灾害治理优秀工程
个
0
1
约束性
地质资源开发
省级地质公园申报
个
0
1
预期性
地质遗迹保护点
处
0
1
预期性
地质环境调查
1:5万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
km2
0
76.39
约束性
丘陵山区1:25万多目标
地球化学调查
km2
0
946.2
约束性
1:1万农业两区示范区建设
个
0
1
约束性
地质环境监测
土地质量监测点
个
0
12
约束性
地下水监测点
个
0
2
预期性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主要依据现状地质灾害分布及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分析划定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和不易发区(附图1、附表2)。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集中分布于崇头镇,面积8.4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0.85%。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密集,共有25处,其中滑坡18处、崩塌1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1处,威胁591人、财产710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主要分布于赤石乡、雾溪乡、安溪乡、石塘镇、紧水滩镇和崇头镇,面积20.5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2.09%。区内地质灾害隐患32处,其中滑坡26处、崩塌3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1处,威胁1076人、财产2665万元;不稳定斜坡6处,影响34人、财产75万元。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广泛分布于县域范围,以龙泉溪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区块,面积共938.69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95.39%。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47处,其中滑坡23处、崩塌8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1处,威胁619人、财产1580万元;发育不稳定斜坡32处,影响335人、财产915万元。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分布于云和县城区、石塘镇朱村、小顺一带,地貌为盆地及冲积平原,面积16.39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67%。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但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无灾害点和不稳定斜坡分布。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主要依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及人口聚居区分布、重点工程布置、旅游开发、人类工程活动等综合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附图2、附表3)。
重点防治区:共划分出9个重点防治区,总面积146.89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4.93%。区内发育地质灾害83处,其中滑坡59处、崩塌10处、泥石流11处、地面塌陷3处,威胁1952人、财产3885万元;发育不稳定斜坡21处,影响191人、财产580万元。
(1)石塘镇北部张兰-张川村(Ⅰ-1)、石塘坑-下坑村(Ⅰ-2)重点防治区
位于我县北部,面积共11.15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8处,其中6处滑坡、2处泥石流;威胁人数54人,威胁财产140万元。“十三五”期间,235国道(云和段)及328省道规溪亭至朱村段及石塘坑峡谷旅游开发项目经过该区,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
(2)赤石乡北部担布坑村(Ⅰ-3)、赤石-张源头村(Ⅰ-4)重点防治区
位于我县西部,面积18.1平方公里,发育灾害11处,其中滑坡8处、崩塌2处、泥石流1处;威胁人数50人,威胁财产110万元。“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将启动云和湖旅游度假区(云栖山庄休闲养生项目、赤石景区)、云和湖码头(垟田)项目建设,人类工程活动频繁。
(3)紧水滩镇南部-凤凰山街道北部重点防治区(Ⅰ-5)
位于我县北部,面积6.19平方公里,发育灾害6处,其中滑坡5处,地面塌陷1处;威胁人数74人,威胁财产135万元。“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将启动云龙公路及紧水滩休闲民宿项目建设,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
(4)雾溪乡雾溪村-安溪乡黄家地村重点防治区(Ⅰ-6)
位于我县南东部,面积13.80平方公里,发育灾害10处,其中滑坡8处,泥石流2处;威胁人数81人,威胁财产170万元。“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将启动安溪畲族乡温泉古村酒店、雾溪养生旅游项目及黄处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
(5)雾溪乡西坑-砻头村重点防治区(Ⅰ-7)
位于我县南东部,面积4.15平方公里,发育灾害4处;其中滑坡2处,崩塌1处,泥石流1处;威胁人数612人,威胁财产1500万元。
(6)崇头镇坑根-夏家垟-王荫山村重点防治区(Ⅰ-8)
位于我县南部,面积91.10平方公里,发育灾害38处,其中滑坡27处,崩塌5处,泥石流4处,地面塌陷2处;威胁人数870人,威胁财产1550万元。
“十三五”期间该区域将启动云和梯田高山度假区项目(重头旅游小镇、梯田斗牛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梯田5A景区提升工程)及后交线、陈麻线公路、黄源风电场工程(二期)等项目建设,人类工程活动频繁。
(7)崇头镇大湾叶马岱-林山下村重点防治区(Ⅰ-9)
位于我县南部,面积2.40平方公里,发育灾害6处,其中滑坡3处,泥石流3处;威胁人数200人,威胁财产280万元。
防治工作重点共七方面:⑴按规划目标、指标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作针对性防治;⑵完成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和安溪乡的1:2000—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⑶各类工程项目引进时应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各项目引进时均须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防灾、避灾工作;⑷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监测预报预警,做好灾害点监测工作;⑸健全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施工监管。
防护重点为现状灾害点及不稳定斜坡、拟建公路沿线、旅游区项目组团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场地人工边坡及区内自然斜坡。
一般防治区:广泛分布于县域范围,地质灾害零星分布,区域内村庄分布少、人口密度小。“十三五”期间基本无重点工程布置,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危险性评估
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定期排查及隐患点汛期“三查”;启动高、中易发区乡镇1:2000—1:10000地质灾害量化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严格控制各类项目建设;易发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工程及不易发区内重要工程建设必须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建设
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年度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业监测,不稳定斜坡进行重点巡查;持续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和新“五到位”国土所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监测预警、防灾避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规划期内已知隐患点消除率71.4%,威胁30人以上灾害点基本消除。新发生地质灾害点及时、全部处置,做到“逐步还清老账、不欠新账”。
结合地貌、人文、科学、美学及历史价值,分析崇头镇黄家畲村明代银坑硐、银官局遗址、搬运古道等矿山遗迹旅游开发利用的可行性;抓紧启动崇头镇云和黄家畲-云和梯田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资源保护。
根据省规划要求,启动我县丘陵山区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做到全县全覆盖;开展1:5万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与建档;开展云和县崇云现代农业园区1:1万土地质量专项调查,完成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与建档。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我县设置基本农田质量监测点12个,对土地环境质量等进行监测,确保基本农田的土质质量稳定;在城市建设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农业灌溉区设置2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点,实现对地下水动态实时监控,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推广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研究,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成果提交,开展云和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提升与成灾模式研究;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1、地质灾害量化风险评价
以崇头镇为试点开展1:2000–1:10000地质灾害量化风险区划,到2020年完成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和安溪乡的风险调查与区划,共计5个,调查面积709.81平方公里,县域覆盖率达到72.14%。
2、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不稳定斜坡巡查
每年汛期前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暴雨和台风预警时加强巡查,汛期后进行复查,做到全年不放松,掌握隐患点的发展趋势,时刻警惕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突发性;定期对不稳定斜坡作巡查。
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善
对不稳定斜坡作定期巡查,将县域范围地质灾害隐患全部纳入监测网络实施监测,落实群测群防专项资金、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及时更新地质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信息、加强群测群防监测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知灾、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和临灾监测信息的准确性。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监测网络建设
联合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临界雨量分析,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高短时局地实时预报水平。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度,确保基层防灾人员和山区群众及时收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提高地质灾害预警效果。提升专业监测水平,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健全完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选择4个地质灾害隐患实施专业监测。
5、高标准“十有县”和“五到位”国土所建设
“十三五”期间建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按照一乡一所要求建立国土所,落实赤石、安溪、雾溪国土所的人员、分工,建成“新五到位”国土所。
6、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重点防治乡镇(村)配建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室。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专业技术指导力度,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范围、监测巡查路线、监测巡查内容、险情预报预警方式、防灾撤离路线、避灾安置点、监测记录档案等。
修订县、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应急预案,规划期内每年须进行一次县级地质灾害预案应急演练、两次乡级演练。
7、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应急排险:针对规模较小、危险性较大且治理手段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用应急排险手段。规划期内应急排险23处,解除受威胁人口299人,受威胁财产535万。
避让搬迁:针对治理难度大、居住环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应搬必搬”的原则实施避让搬迁。规划期内避让搬迁42处,解除受威胁人口1172人,财产2715万元。安置地可选在大坪安置小区或新建地质灾害安置小区,规划期内建成1处搬迁特色示范小区。
工程治理:针对规模较大、技术可行的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灾害体特征、稳定性和危害性,提出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案。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确保治理工程质量。规划期内安排勘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解除受威胁人口255人,受威胁财产490万元,打造一处地质灾害治理优秀工程。
加快推进崇头镇云和黄家畲-云和梯田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立牌保护崇头镇黄家畲村银坑硐群矿山遗迹点,划定保护区,禁止人类工程活动干扰。
1、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
2017年启动我县1:25万丘陵山区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数据库建设,调查面积946平方千米,县域覆盖率达到96.13%,查明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完成全覆盖、多目标地球化学数据库。
2、1:5万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
2017年启动我县1∶5万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调查面积76.39平方千米,重点查明土壤中硒等17种有益元素、汞等15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氯联苯等有机污染物,查清污染土壤和富硒土壤分布区域、面积、成因,评定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等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我县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质量档案。
1、地下水监测
依据浙江省地下水监测实施方案,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设区、重要农业灌溉区设置2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点,安装水位水温自动化监测仪,主要监测河谷(盆地)孔隙潜水水质污染、水位动态变化、水温变化等,实现对地下水动态实时监控,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满足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
2、云和县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
按照全省要求,2017年在我县布设12个基本农田监测点,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环境)监测网,开展包括土壤、水、大气干湿沉降物等存贮介质中的有益有害元素等30余项指标的监测;2019年,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环境)监测网建成并运行。
1、云和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提升
加快推进云和县农村山区调查与评价项目成果提交,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资源,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云和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基础上,系统梳理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总结形成原因和成灾模式,进行地质灾害降雨模型分析,研究并确定滑坡、崩塌、沟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临界降雨量,进行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测、预报、预警。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
2、信息化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地质遗迹开发与保护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动态管理和网上查询。
本《规划》是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坚持在政府引领下,国土及各相关单位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分年度制定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政绩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使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真切地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特别是基层国土所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大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积极开展与专业队伍合作,寻找技术支撑。
政府优先安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专项资金,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审批、监督、审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土地总体规划充分考虑避让搬迁的用地需求,优先安排避让搬迁安置小区的建设用地指标。
充分发挥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地勘单位的科技和技术优势,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成功率。
“围绕发展用人才,依靠人才促发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县、乡两级技术人员,采用走出去参加学习、培训或请进来开办讲学、研讨交流、轮岗学习等方式,培训在职人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善作善为的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
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列入政府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乡(镇)、农村、山区、学校、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及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附近的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提高扩大干部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