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南京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在建立全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形成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制定安宁疗护标准规范、培育安宁疗护人才队伍等方面提供支持与经验,承担宣传教育、科研创新、质量控制、人才培养、指导评估等工作。
一、建设要求
(一)依托于南京市三级甲等综合性研究型教学医院建设,具备多学科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能力,安宁疗护工作具有一定经验及成效。
(二)邀请国内安宁疗护各领域专家作为顾问,集中南京地区相关安宁疗护专家和技术力量,确保指导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三)积极推进市级、区级安宁疗护中心和相关的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形成安宁疗护医联体,推广安宁疗护分级服务。
(四)设有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安宁疗护服务”,促进市、区级医院-社区-家庭的安宁疗护有序转介工作,并辐射省内及周边地区,形成广泛的服务网络。
二、科室建设要求
(一)相关临床科室,均有接受过安宁疗护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宁疗护理念和人文情怀的医务人员,能提供安宁疗护患者所需的症状控制技术和能力。
(二)医技和相关职能科室,均有接受过安宁疗护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宁疗护理念和人文情怀的技术骨干,能提供安宁疗护患者所需的服务,以及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所需的医疗、管理及宣传等帮助支持。
三、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市级试点单位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组建综合组、专家组、临床实践组、教学组、质量管理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全方位指导全市安宁疗护工作。
(一)综合组。由市卫健委代表担任组长,统一调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一名医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协调全院各部门的支持配合;配备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和医院安宁疗护工作开展。
(二)专家组。由南京地区相关安宁疗护专家和医院相关专科专家组成,并聘请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安宁疗护专家为顾问,主要承担领域引领、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任务,并负责中心对市各级安宁疗护机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临床实践组。主要承担指导中心医院安宁疗护患者的临床实践和临床教学任务。
1. 配备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安宁疗护医疗专项培训的安宁疗护医师团队,和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安宁疗护护理专项培训的安宁疗护护理团队。
2. 负责安宁疗护临床病例的医疗工作,同时探索本土化安宁疗护的临床思路、流程、步骤,形成南京特色,总结、形成服务模式,并向国内其他地区推广和交流,助推中华民族特色的本土化安宁疗护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四)教学组。由具有安宁疗护实践经验的临床老师担任,负责全市开展安宁疗护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供临床实践的见习和实习,负责基层安宁疗护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帮扶。
(五)质量管理组。由安宁疗护各专科领域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机构建设质量标准、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反馈。
(六)支持保障组。需配备行政管理、后勤、信息以及宣传部门人员,主要承担安宁疗护文化信息建设、理念宣传、知识普及等工作。
四、病房及床位配置要求
(一)指导中心依托三级甲等综合性研究型教学医院,可根据现状和需求,开展多种模式的安宁疗护服务,必须开设相对固定的安宁疗护病房,有条件时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同时可在急诊科、各专科病区开设住院安宁疗护服务模式病床、住院安宁疗护单元服务模式(急诊ICU、普通病区、重症病区和ICU病区)等床位。
(二)安宁疗护床位是指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病床。指导中心医院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数不少于50张,可包括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下医院的安宁疗护床位、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安宁疗护床位,以及居家安宁疗护床位(可充分利用家庭病床方式)。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这些安宁疗护床位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三)指导中心大力推广“互联网+安宁疗护”工作开展,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全市安宁疗护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居家服务,提供方便广大临终患者和家庭需要的互联网线上、线下服务,可以利用家庭病床形式,探索南京特色的安宁疗护居家服务模式。
五、建筑布局要求
(一)指导中心的建筑设计布局应满足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学和无障碍要求。
(二)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病房以单人间和两人间为主,房间有窗帘和隔帘保护患者隐私。房间色调灯光柔和,床旁和厕所配有紧急呼叫装置。
(三)指导中心需设有患者活动区、谈话室、洗浴间、关怀室(告别室)、太平间等人文关怀区域。配备满足家属告别亡者需要的设施。
(四)需配有互联网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场所。
(五)需具备多媒体教室、安宁疗护模拟病房等教学培训场所。
(六)需具备医学图书馆,提供研究所需的数据库。
六、设备配置要求
(一)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应当与三级综合医院相同。
(二)医疗护理设备。满足基本医疗护理需求外,需具备急症和疑难症状处理所需的基础生命支持设备、无创呼吸机、床边超声机、床边胃镜、床边支气管镜、床边血液透析机、介入治疗设备、放射治疗设备。配备具有防压疮、防坠床、体位转换功能的电动床设施、助行设施、洗头洗浴设施、移动患者设施等。
(三)教学、研究设备。配有多媒体教学所需的各类教学设备以及安宁疗护各专科操作示范教学所需设备,具备实验室基本研究设备。
(四)互联网医院设备。具备互联网医院的设备,满足互联网医疗护理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