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除标准 |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接受过放射治疗、生物制剂(抗体、免疫调节剂、细胞因子等)、化疗药物(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 42 天内使用亚硝基脲类药物不可入组)或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等抗癌治疗;或任何临床研究治疗距离首次使用研究药物间隔≤28天 2 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3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4 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患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 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5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 7 天内,使用了造血细胞因子(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或红细胞 生成素) 6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或 CTCAE 5.0规定的 0~1 级(除脱发外) 7 已知对研究药物(SM-1 及替莫唑胺)或其辅料或达卡巴嗪过敏的患者 8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的患者 9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 (HBV-DNA)滴度检测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 定量检测阳性;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检测阳性者 10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以一种疾病者∶严重或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进行冠状动脉重建术、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11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有血栓、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病史(除通过抗凝治疗加以控制的情况,患者必须服用稳定剂量药物超过2周) 12 有任何临床显著感染,即任何需要特殊治疗的急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抗感染治疗必须在研究开始前≥7天完成); 13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8 天内,有任何未愈合的伤口、骨折或溃疡;有其它严重,不受控制的病情,包括不受控制的糖尿病(入组前 28 天,有糖尿病史的患者糖化血红蛋白≥9%)或不稳定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症状 14 入组前14天内有≥2级周围神经病变 1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使用抗癫痫药物(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天内剂量水平稳定除外)或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癫痫大发作的患者 16 伴有其它恶性肿瘤者,除非已经无进展生存5年并且研究者认为复发风险低或原位癌患者 17 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 QT 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18 药物治疗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血压测量值为收缩压>15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 19 NCI CTCAE 5.022级的心律失常,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QT间期采用 Fridericia 法校正公式QTeF =QT/RR^0.33计算) 20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2 患有可能增加研究用药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或精神疾病,或者存在研究者认为其他导致研究行为依从性下降的情况,或者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