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七级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我院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救治及疫情传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与领导
1、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职责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工作,成立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工作和疫情突发后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2、领导小组所属机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1)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的日常工作,上报情况,落实上级精神。
(2)医疗组: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工作的诊断、治疗指导工作,参与和组织疫情处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3)护理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工作中的整个护理工作。
(4)专家组: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的技术指导和会诊、排查。
(5)院前急救小组:负责发热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院前急救工作,随时听从主管部门及卫生局的调遣。
(6)物品供应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7)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体医护人员和社会群众的防护工作,对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8)后勤服务小组:负责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9)健康宣传组:积极稳妥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预防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对领导小组和所属工作机构的要求
(1)对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的要求是头脑清晰,决策果断,指挥有力,措施得当,安排周密,行动迅速,紧张有序,确保工作高效率,令行禁止。
(2)对办公室和各个小组的要求是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遇有突发疫情,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各组组长、副组长要保证24h通讯畅通,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信息和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的各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加强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预防
1、医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知识培训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使广大医护人员掌握最新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诊断知识和防护标准。
2、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固定专职宣传人员。
3、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深入社区、下乡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等形式扩大宣传。
4、加强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各科室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利用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向患者和社会群众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疾病的知识。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定期考核该项活动的落实。
5、在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和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
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的监测、报告
1、疫情监测的分工 由预防保健科组织人员具体负责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由专人24h值班,严格报告程序。
2、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1)各科室对接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3)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和医务科,预防保健和医务科及时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卫生局汇报,不得缓报和瞒报。
四、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综合防治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防治,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配合,积极救治,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一)、预检分诊
1.门诊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置醒目预检分诊点。
2.在日常诊疗活动中,应提高对2019-nCoV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近期有无赴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疑似病例或观察病例引导致新冠肺发热门诊就诊,配备一次性外科口罩、快速手消毒液、体温表等,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患者应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二)、发热门诊
1.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2.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应当立即报告医务处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院内专家会诊后,立即按程序报告。
3.不明原因肺炎可疑病例,联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标本。
(三)、接诊疑似2019-nCoV病例感染患者的诊室/病区
1.接诊病区或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2.若发现2019-nCoV观察病例应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通过医院会诊的患者,按医院要求及时通知CDC采样检测。
3.收治留观疑似2019-nCoV病例感染患者的诊室、病区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条件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隔离病房应通风良好,加强消毒隔离管理。
(四)、医务人员的防护
1.发现留观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会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留观和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留观和疑似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6.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病房穿脱防护用品流程:
(1)在清洁区穿戴防护用品流程:洗手→换水鞋→更衣(穿短袖分体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帽子→穿防护服(检查有无破损或过期)→戴第一层乳胶手套→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戴帽子→戴护目镜→穿一次性隔离衣→戴第二层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注:加穿一次性隔离衣仅限于用于隔离病房留观病人或高度疑似病人。
(2)医护人员离开隔离病房脱摘防护用品流程:1)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脱摘流程:进入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缓冲区→手消毒→周身喷雾消毒→手消毒→脱一次性隔离衣、摘第一层手套→手消毒→摘护目镜放入1000mg/L含氯消毒剂容器内→手消毒→摘一次性外科口罩→手消毒→摘帽子→手消毒→脱防护服、脱水鞋套、同时脱下第二副手套→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
2)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脱摘流程:进入潜在污染区与清洁区缓冲区→手消毒→摘帽子→手消毒→摘医用防护口罩→手消毒→脱水鞋放至白色桶内浸泡消毒→换拖鞋→手消毒→进入清洁区,用酒精棉签清理鼻腔、外耳道,生理盐水漱口→手消毒→沐浴、更衣。
(五)、加强患者管理
1.应当对观察病例或疑似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留观病区。
2.患者转运和接触非感染者时,如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避免疾病的传播。对患者进行咳嗽注意事项(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流动水洗手)和手卫生的宣传教育。
3.临床观察病例应当单间隔离,患者的活动原则上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探视者的防护。
5.未解除隔离的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上述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
6.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7.患者转出、离开后所涉及的各临床科室(包括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等)应当对诊室、病房、使用过的器具进行终末消毒。
8.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该按照感染性废物规范处置。
(六)、消毒原则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开展对病例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医院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消毒范围与对象
隔离病房、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等场所应做好预防性消毒。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在2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对病例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当患者痊愈或离开时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终末消毒的区域和对象根据当地疾控机构流行病学和消毒学专家根据有关指征指导确定。消毒重点应包括患者所有接触使用的物品、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及可能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织物、空气、空调系统等。同时按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
2.消毒方法的选择
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法时,应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毒剂,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消毒管理办法》、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要求,应在产品有效期内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和使用,应做好配制记录,必要时对现场配制消毒剂进行有效含量测定。
3.消毒人员的要求
终末消毒必须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终末消毒安排专人进行。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培训。
4.消毒场所和对象
(1)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留观病房和隔离病房应按照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患者转运后,应做好终末消毒。在患者入院期间诊疗救治过程中要加强随时消毒,对患者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严格消毒,对患者所在场所的环境加强消毒。在患者转运或死亡后对其所在场所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窗帘、隔帘、地面墙面及空调系统等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
所有与患者接触的物品使用后,一次性用品应放入防穿刺的双层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应及时按照消毒–清洁–消毒进行处理。
(2)120转运车
患者离开后应对120转运车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对象包括:车厢内壁、座椅、桌面、车把手、设备等物体表面进行彻底的消毒。
5.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由进行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
(1)诊疗用品
患者使用的诊疗用品应专用。一次性用品应放入防刺穿的双层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按照消毒–清洁–消毒进行消毒处理。一般重复使用的诊疗用品先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溶液进行消毒,接触患者血液或体液重复使用的用品有效氯浓度提高到10000mg/L。需要灭菌处理的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2)室内空气消毒
留观或疑似病例出现后,空调系统应停止使用。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以自然通风为主(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无法通风的空间受到污染后,应重点进行空气消毒,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3)地面、墙壁、门窗消毒
消毒时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喷湿即可。擦拭消毒时,用抹布或拖布沾取上述消毒液后进行擦拭。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4)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玩具等物体表面
门把手、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病人的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污染物稀薄的污染物应用专门容器收集,用20000mg/L含氯消毒剂(如用84消毒液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1.5份水即可),按污染物、药比例1:2混匀后,浸泡消毒2h。黏稠的污染物可用50000mg/L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原液)2份加于1份污染物中,混匀后作用2h。
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被污染物污染的地面,可用带消毒剂的干巾或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60min后清理。
(6)衣服、被褥、毛巾等
(6)-1.耐热耐湿的可煮沸或蒸汽消毒30min,也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如用84消毒液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199份水),浸泡消毒作用30min,然后清洗。
(6)–2.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尼龙制品等可采取过氧乙酸熏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集中一处),密闭门窗,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即每立方米用纯过氧乙酸1克),使用过氧乙酸熏蒸器进行消毒,也可放置陶瓷或玻璃器皿中,底部加热熏蒸1h以上,即可开门窗通风。
(7)水杯等食品用具
先清除食物残渣后,再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30min,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
(8)手
手部无可见污物时,可用含酒精类等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当手部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采用洗手液按照六步洗手法流动水洗手,再用含酒精类等免洗手消毒剂揉搓作用至手干为止,也可用75%乙醇浸泡1min-3min。
(9)尸体
对病人尸体用3000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防渗透的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10)运输工具、生物转运箱
内外表面或空间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至表面湿润,作用30min。
(11)医疗废物或垃圾
将脱卸的一次性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医疗废物和垃圾收集在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也可喷洒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4h以上。
(12)空调系统
(12)–1.建筑物内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
(12)–2.在对病人居住或活动的房间作空气熏蒸消毒时,单机空调应保持运转,直流式空调应关闭。
(12)–3.在对病人居住或活动的房间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后,应打开所有门窗,并将空调系统开至最大进行空气抽换并维持一段时间。
(12)–4.过滤器、过滤网应先消毒再更换。消毒方法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min。过滤器、过滤网拆下后应再次喷洒消毒,然后焚烧。
(12)–5.所有供风设备和送风管路用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或擦拭消毒。
(12)–6.空调箱的封闭消毒,可采用过氧乙酸熏蒸(用量为1g/m3)或用0.5%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后封闭60min,消毒后及时通风。
(12)–7.空调凝结水应集中收集在密闭的塑料容器内,按污水处理方法,以每升水投加有效氯200mg的比例加入含氯消毒剂,混匀后作用60min后排放。如采用连续收集的方法,则可在收集容器内预先加入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容器加盖,防止在收集过程中产生气溶胶。
(七)、医疗救治过程中发现疑似患者的应急预案
1、及时发现疑似患者。普通病区要提高敏感性, 在日常的诊疗护理过程中, 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病情观察, 及时发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变化。对无明确诱因的发热、提示可能是疑似患者, 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疑似可能性大的患者, 都要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合检查结果, 进一步询问流行病学史, 怀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 要立即转入普通病区隔离病室。
2、加强隔离病室管理。科室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要求, 加强普通病区隔离病室的设置与管理。隔离病室应当满足单间隔离要求。隔离病室主要用于安置本病区住院患者中, 发现的符合病例定义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加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医护人员防护升级,同时请专家组会诊,进一步明确诊断,病区其余患者在本病区远距离隔离。如果研判仍为疑似病例的,立即请示院领导停该病区收住院患者,进行该病区封闭隔离,封闭区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救治及新冠肺炎诊治。应当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并采集呼吸道或血液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同时, 尽快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 进行规范治疗。隔离病室专人负责, 诊疗物品专室专用。
3、在手术过程中,发现为疑似病例的,患者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医护人员防护升级,并立即将患者转入手术室负压手术间,同时请专家会诊,进一步明确诊断,如果研判仍为疑似病例的,立即进行手术区封闭隔离,并请示院领导确定是否停手术区择期、急症手术,封闭区医护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诊治。
4、ICU 治疗过程中,诊断为疑似病例的,患者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医护人员防护升级,立即转入 ICU 负压隔离间,同时请专家会诊,进一步明确诊断,ICU 其余患者本病区远距离隔离。如果研判仍为疑似病例的,立即请示院领导停 ICU 接收患者,进行ICU 封闭隔离,封闭区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救治及新冠肺炎诊治。
5、急诊抢救过程中,发现为疑似病例的,就地单间隔离,患者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医护人员防护升级,进入隔离抢救间进行救治,同时请专家会诊,进一步明确诊断,其余就诊患者本病区远距离隔离。如果研判仍为疑似病例的,立即请示院领导停急诊区接诊,进行急诊区封闭隔离,封闭区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救治及新冠肺炎诊治。
6、转运流程:转运疑似及确诊患者均要报告区防疫指挥部。疑似及未确诊患者转普东医院留观,确诊患者报区疫情指挥部,协调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7、所有封闭隔离区域由保安人员值守,解除隔离时间由上级部门通知。
(八)、诊疗护理观察病例或疑似感染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2019-nCoV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2.对观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开展健康随访,告知本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在有症状期间不应该继续工作,立即主动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医务处、院感科。
3.密切接触者定义:诊疗、护理2019-nCoV观察病例或确诊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五、保障措施
1.药品保障 药学要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药物,对药品采取专门贮备、专人管理、专病供应。
2、防护用品保障 根据临床需求,购置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鞋套、长筒胶鞋、医用工作服、工作帽、消毒垫、污物桶、消毒桶等防护材料。对防护材料建立专门仓库,实施专项供应,落实专人管理。
3、病人所需物品供应对病人所需物品集中供应与管理。由所在门诊和病房护士长具体负责患者所有物品的专门管理、专门清洁和消毒。
4、经费保障 医院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防治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军
副组长: 王传华
成 员:徐伟功、刘洋、赵希高、冯飞、马宗玫、吴洋、韩玉红、唐腾腾、宫晓翠、李龙飞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 任:刘洋
成 员:李彩丽
一、疫情监测报告组
组 长: 孙欣欣
成 员: 贺秀艳刘晓琳
二、疫情应急处置组
组 长: 徐伟功
成 员:赵希高冯飞 马宗玫 江守栋
三、专家组
组长:徐伟功
成员:赵希高 冯飞
四、护理组
组长: 吴洋
成员: 宫晓翠唐腾腾
五、院感组
组 长:韩玉红
成员:李龙飞
六、宣传教育组
组长: 刘洋
成 员:孙欣欣金芝霞
七、物资保障组
组 长:梁兆生
成 员: 曲鹏李彩丽
八、食品卫生监督组
组 长: 孙欣欣
成员:朱冠明
九、后勤保障组
组长:梁兆生
成员:曲鹏
十、专职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信息上报人员
贺秀艳 联系方式 :1875327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