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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医疗室做什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1

县委宣传部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新闻、发布等处室加强值班力量,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御超强台风应急新闻报道工作,并将新闻信息及时报送县三防指挥部;

3.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在继续做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加强防灾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广播、电视及各新闻单位网络新媒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直播或连线,增强群众的灾患意识,尤其是要加强宣传在防灾抗灾救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抗灾救灾精神;

4.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加大网上宣传引导、不实失实信息管控等工作力度。

5.县委网信办加强台风期间的舆情监测,做好涉灾舆情及时发现及时通报。

2

县政府办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发布紧急动员令。

3.负责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应急响应期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拟定县领导督导工作方案。

3

县发改委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组织协调做好气、油等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3.紧急协调、组织调拨粮食和物资,保障灾区粮食和物资供应。

4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领导带队分赴严重地质灾害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全县超强台风、暴雨、山洪信息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加频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4.指导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负责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记录,发生险情时立即上报;

5.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拟定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人员,协助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6.协助专家组开展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判断灾害的危险性和影响范围,制定群众转移计划;

7.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地质灾害信息、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转移人员、灾情信息的复核工作。

5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旅行社游客转移安置情况;

3.组织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4.通知旅游景区和文体场馆关停影响区域内所有旅游景区和文体场馆,指导景区和文体场馆开启应急转移安置点和应急避难场所;

5.领导带队深入重灾区指导旅游景区、文体场馆指导开展危险区游客转移安置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及时协调县抢险救援队伍转移救助受困的游客并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客做好疏导服务;

6.督促旅游景区和文体场馆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信、手机APP、户外LED屏等方式,实时更新气象信息、预警预报信息和转移通知,妥善安排游客前往安全场所;

7.配合或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方式,24小时不间断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暴雨、洪水等水灾、风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防风;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景区、文体场馆监测信息、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游客转移信息、灾情信息的复核工作。

6

县农业农村局

7

县财政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及时安排和拨付抢险救灾经费;

3.根据县三防指挥部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4.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8

县教育局

1.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负责全县水风灾害相关的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应急会商部署。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各学校防汛防风工作开展情况和受灾情况;

3.指导各学校加强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

4.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停课安排和寄宿学生安置工作,必要时配合抢险救援队伍解救被困师生;

5.指导被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学校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基本救助工作;

6.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各学校停课情况、教育系统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各学校师生转移信息、灾情信息的复核工作。

9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负责全县医疗系统水风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带队分赴灾情严重地区指导医疗救助工作;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突发卫生事件救助情况;

3.指导各医院确保医疗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待命,加大医疗物资、安全防护装备物资储备;

4.指导各医院采取加固门窗、拆除或加固广告牌、沙袋围堵等方式加强水风灾害防御,保障医疗人员安全,室外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

5.指导各医院开展防病治病、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发生和流行;指导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抢救伤病员;

6.指导危险区医院做好病人、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7.指导学校、群众安置点等重点地区做好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医疗系统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信息的复核工作。

10

县公安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全县治安动态和交通运行情况;

3.指导公安机关加强区域治安秩序维护,对重点区域、场所加强巡查、保护和治安管理,根据灾情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破坏抢险救灾物资、防灾减灾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维护水风灾害期间的交通秩序,在重点区域和灾区增加、布设人员,限制道路车流和车速,视具体灾情对城区内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特别是在重大事件和险情时,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5.重点做好抢险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畅,保障应急指挥、抢险救灾车辆和物资运输通畅;

6.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加强高速路段监控,对高速公路实行全线封闭,做好高速公路关停后车辆引导工作;

7.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助各乡镇(场居)、基层组织开展治安救助工作,协助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全县治安动态、交通运行状况、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11

县住建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领导带队分赴灾情严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全县住建系统防御超强台风及受灾状况;

3.指导施工企业加强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拆除或降低情况,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停工、施工人员撤离情况;

4.协助属地政府立即撤离并妥善安置危房、易受淹小区人员,必要时协调外部抢险救援力量搜救被困人员;

5.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易受淹小区、危房、建筑塔吊等监测信息、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信息、灾情信息的复核工作。

12

县交通运输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领导带队分赴灾情严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公路、水路交通运行状况;

3.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公路,在建农村公路等加强隐患排查,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

4.集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24小时待命,调配抢险救灾物资,对损毁农村公路进行抢修,必要时协调抢险救援队伍、临时征用抢险大型设备开展抢险保通工作,优先保障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5.检查各在建农村公路工程停工、施工人员撤离情况;

6.组织开展漫水桥(路)的值守和交通管制工作;

7.做好公路停运工作及时发布影响区域内的公路中断等交通路况信息;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交通运输系统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公路水路险情灾情的复核工作。

13

县应急管理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开展防汛防风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收集整理风、雨、水、险、灾情等信息,及时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并根据研判结果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汇总各单位的行动信息;

3.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提请县三防指挥部调整应急响应,提出防御工作部署建议,并按规定组织防汛防风工作会议,督促各单位按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落实职责,重点督查相关单位落实“叫应”机制、“包保责任”体系、四防六保、五停一关等防汛防风措施情况。

4.做好县级应急物资保障,及时调拨抢险和救灾物资到险情、灾情严重地区,视情况向省应急厅申请应急物资,提请县三防指挥部向上级防总提出应急物资调拨申请;

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7.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应急指挥信息化保障工作;

8.根据研判情况,及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方式发布预警提示,协同县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9.督促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防御超强台风相关工作。

14

县乡村振兴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3.指导开展帮扶户因灾返贫和救助等工作;

4.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15

县生态环境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负责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信息,研究判断污染危害影响情况;组织开展灾区环境监测和灾后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4.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并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灾情信息的复核工作。

16

县林业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实行负责人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3.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防汛防风工作,加强指导全县防风林种植工作;负责抗灾林木种子的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继续核查林业灾情,并及时续报;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

4.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林业受灾情况、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17

县科工信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领导带队分赴灾情严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负责人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通信、工业企业受灾情况;

3.督促、指导通信、工业企业加密对所辖设施开展安全巡查;

4.指导通信、工业企业增派抢险救援力量,及时抢修设施;

5.指导工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自救工作,检查危险区工业企业人员转移情况;

6.检查在建通信、工业企业停工及施工人员撤离情况;

7.组织督促指导通信和工业企业开展灾害防范应急工作,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通信、工业企业运行情况、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1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加大力度监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调控;

3.加大力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4.负责做好大型游示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19

县统计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负责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协助灾情数据统计工作。

20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负责灾情期间应急用车调配工作。

21

海南农垦金江农场有限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

22

县水务服务中心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气象、河流和水库、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变化;

3.加密河流和水库监测,及时发布水情预警预报信息;

4.加强和指导管理单位加密水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供水工程等)防汛重点区域巡查力度,重点监视堤围险段、病险水库等重点部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出现险情的水库,要及时上报,开展水库抢护工作,必要时申请县三防指挥部协调县级抢险救援力量开展水库抢护工作并为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撑;

5.做好全县中小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严格执行水库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做好水库科学调度,对高水位蓄水的水库进行预泄洪,留有足够的库容拦蓄洪水,削峰错峰;

6.负责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负责小型水库防风防汛防旱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落实抢险队伍,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7.负责江河、水库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和向社会发布水情信息。有台风影响和洪水灾害时,组织各级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水利工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清障,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加固病险水库。

23

县气象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气象监测;

3.加强对台风实况的监测及未来演变趋势、可能带来的风雨影响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向县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报送;

4.及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海南气象决策服务APP等向政府部门应急责任人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视情况启动台风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

5.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气象部门发布、变更、解除预警情况;

6.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风情、雨情监测信息、灾情信息、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7.落实极端天气“叫应”机制。

24

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及时处置城市内涝、排涝等工作,加强井盖、防洪沟、市政管网设施安全;

3.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25

县消防救援大队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根据县三防指挥部要求,集结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基本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3.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26

县人民武装部

水、风、旱灾害发生后,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协调驻县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及时组织民兵投入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27

县民政局

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起募集和人道主义救助,负责灾后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28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积极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3.配合劝导群众游客安全撤离,督促各商户做好广告牌、高空悬挂物加固或拆除工作

29

保亭公路分局

2.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国道、省道交通运行状况;

3.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公路,在建道路工程等加强隐患排查,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

4.集结交通保障救援队伍,24小时待命,调配抢险救灾物资,对损毁道路进行抢修,必要时协调抢险救援队伍、临时征用抢险大型设备开展抢险保通工作,优先保障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5.县三防指挥部报送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0

中国铁塔乐东分公司保亭办事处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所辖通信设施受灾情况和运行状况;

3.加密所辖通信设施安全巡查频次,严重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治理;

4.充分考虑水风灾害对当地电力系统的影响,及时调度足量便携式发电机,防止通信网络停电退服;

5.增加通信保障队伍、抢修车辆和应急通信设备、抢险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及时抢修和检查通信网络故障;携带卫星、短波、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申请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持的协调工作;

6.做好抢险救灾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线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及时为三防指挥机构及抢险救灾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7.及时发布灾情预警、防灾避险等公益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和三防指挥信息的优先传递;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所辖通信设施保障信息、通信保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1

中国联通保亭分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所辖通信设施受灾情况和运行状况;

3.加密所辖通信设施安全巡查频次,严重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治理;

4.充分考虑水风灾害对当地电力系统的影响,及时调度足量便携式发电机,防止通信网络停电退服;

5.增加通信保障队伍、抢修车辆和应急通信设备、抢险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及时抢修和检查通信网络故障;携带卫星、短波、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申请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持的协调工作;

6.做好抢险救灾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线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及时为三防指挥机构及抢险救灾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7.及时发布灾情预警、防灾避险等公益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和三防指挥信息的优先传递;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所辖通信设施保障信息、通信保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2

中国电信保亭分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所辖通信设施受灾情况和运行状况;

3.加密所辖通信设施安全巡查频次,严重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治理;

4.充分考虑水风灾害对当地电力系统的影响,及时调度足量便携式发电机,防止通信网络停电退服;

5.增加通信保障队伍、抢修车辆和应急通信设备、抢险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及时抢修和检查通信网络故障;携带卫星、短波、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申请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持的协调工作;

6.做好抢险救灾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线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及时为三防指挥机构及抢险救灾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7.及时发布灾情预警、防灾避险等公益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和三防指挥信息的优先传递;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所辖通信设施保障信息、通信保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3

中国移动保亭分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所辖通信设施受灾情况和运行状况;

3.加密所辖通信设施安全巡查频次,严重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治理;

4.充分考虑水风灾害对当地电力系统的影响,及时调度足量便携式发电机,防止通信网络停电退服;

5.增加通信保障队伍、抢修车辆和应急通信设备、抢险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及时抢修和检查通信网络故障;携带卫星、短波、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申请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持的协调工作;

6.做好抢险救灾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线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及时为三防指挥机构及抢险救灾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7.及时发布灾情预警、防灾避险等公益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和三防指挥信息的优先传递;

8.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所辖通信设施保障信息、通信保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4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亭供电局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加强重点线路和设备的安全巡查,及时治理水风灾害期间供电设施安全隐患;

3.立即派出供电保障队伍抢修损毁供电设施和设备,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用电;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电力管制;

4.密切关注受灾地区供电设施受灾情况,组织供电保障队伍进行供电设施抢修;

5.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供电设施运行情况、防御工作部署情况、灾情信息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5

县武警中队

36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

3.组织好突击抢修队伍及时对广播、电视及卫星网络进行故障排除与维修工作。

37

保亭源泽水业开发有限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

3.负责全县供水安全,根据灾情及时实施抢险,为恢复供水造成障碍的关键设施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和抢修;

4.向县三防指挥部报送供水情况、防御工作部署情况及县三防指挥部决定、指令、命令落实情况。

38

海控能源保亭发电有限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制度;

3.负责所管理水库(毛拉洞水库)的运行安全,组织实施水库防洪调度和抢险工作。

3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保亭分公司

1.落实县三防指挥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部署,执行县三防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命令;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24小时值守制度;实时关注气象信息,负责灾害抢险救灾燃油燃料的供应情况和运行状况。

40

其它单位

团县委: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志愿者安全、有序、高效投入救灾工作。

县供销社:组织防风救灾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物业小区:及时将防超强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措施告知业主并督促小区居民做好防超强台风工作;做好住宅小区供电、供水设施防风、防洪、防涝及灾后抢修恢复等工作,确保供电、供水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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