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
现将《二圣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二圣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施行执法检查“三部曲”,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相互协同,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
1. 2020年度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2020年度规建办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5.2020年度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 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2020年度民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 2020年度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2020年度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10.2020年平安建设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1
2020年度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行业监管形势稳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行业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
(三)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管检查的时效性。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4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1人无行政执法证。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 总法定工作日:250天×3人=750天
2.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50- 140-198=412天
3. 其他检查工作日共140天,包括:
(1)协助上级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打非治违:20天。
(2)参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区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30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4)开展机动执法:20天;
(5)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4.非检查工作日198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08天
(2)病假、事假:12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企业
全镇共有非煤矿山企业1家(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好,达到三级标准化企业。
(二)危化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我办直管的危化储存经营(加油站)1家、液化石油气瓶供应存储点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常年19家。
(三)机械、纺织等工贸企业
列入本年度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企业有6家(分别是重庆二圣茶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松诚纺织品有限公司、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重庆禹成搪瓷厂、绿舟木材加工厂、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大部分属于小微型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设施设备老化,有的存在危险源、危险作业“两危”场所,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
(四)综合监管方面:
对7个村(居)、各部门、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我镇非煤矿山已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按照每季度2次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2020年度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点)日常监督检查每月1家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常年19家,淡季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1次,旺季(次年1月、2月)每月日常监督检查1次。
3. 工贸企业: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拟平均每月度日常监督检查3家(次)企业,每季度拟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
检查重点。一季度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二季度,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检查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风险防控等。三季度,结合高温季节特点,检查以企业高温作业、“两危”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监管监控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强化企业现场执法。四季度,以安全培训教育为重点,检查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检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情况。
(二)专项督查检查
镇安委会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按照标准化企业“回头看”、工贸企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三)随机抽查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对7个村(居)、镇各部门、有关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每季度随机抽查1家。
二圣镇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表
1
1月
众禾天然石油气瓶供应点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绿舟木材加工厂
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2
2月
渝圣加油站
重庆茶业有限公司
重庆禹成搪瓷厂
重庆山语溢香茶业
3
3月
渝圣加油站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绿舟木材加工厂
4
4月
众禾天然石油气瓶供应点
重庆茶业有限公司
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点
5
5月
渝圣加油站
重庆山语溢香茶业
绿舟木材加工厂
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点
6
6月
众禾天然石油气瓶供应点
重庆茶业有限公司
重庆松诚纺织品有限公司
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7
7月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绿舟木材加工厂
重庆松诚纺织品有限公司
8
8月
渝圣加油站
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禹成搪瓷厂
重庆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9
9月
众禾天然石油气瓶供应点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松诚纺织品有限公司
绿舟木材加工厂
10
10月
渝圣加油站
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茶业有限公司
11
11月
众禾天然石油气瓶供应点
重庆天然气责任有限公司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禹成搪瓷厂
重庆松诚纺织品有限公司
12
12月
渝圣加油站
绿舟木材加工
重庆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检查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
附件2
2020年度规建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保障我镇建筑施工、农村危房、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为核心,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检查监督力量,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对在建项目巡查监管力度。规范建设体制,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有效制止建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
(二)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相结合”的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社区)两级农村、城镇危房安全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镇、村(社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巡查,以减轻农村危房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全面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镇生活生产平安稳定。
(四)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镇农村公路通畅。
(五)全面落实地灾防治安全责任,加大汛期和非汛期地质灾害点日常巡查,督促各地灾监测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安全有序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等各项防治工作。
二、监管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监管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7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0人,7人无行政执法证。
(二)监管检查工作日测算
1.建设施工安全检查,一周1次:52天
2农村、城镇危房安全巡查,一周1次:52天
3.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一周1次:52天
4.农村公路建设及设施安全检查,一周1次:52天
5.地灾安全检查,非汛期(1-4月,11-12月)一月1次;汛期(5月-10月)一月2次;共18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项目
目前全镇拟建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1个,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没有在建房地产项目。农村新建或改扩建建房屋,要求农户在修建房屋前向镇建环办提交建房资料及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过后方可动工。
(二)农村、城镇危房
每年各村(社区)上报危房统计情况表,目前统计在册的不同危险程度的农村危房(含闲置和废弃的)有695户,城镇危房26户,严重危房在汛期遇暴雨随时有可能垮塌,各村(社区)应加强对本村(社区)危房情况监测,并要求居民搬离危险区域居住。
(三)市政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化粪池、下水道井盖破损、广告牌掉落、消防栓、电力、通信杆线等市政施舍安全隐患。镇规建办1名市政管理员负责巡查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维修整改和上报。
(四)公路建设与养护。预计今年新修公路12条,7.7公里,本镇已建成公路41条,126公里。在建设和管理养护过程中,施工方和各村应加强日常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大小事故发生。
(五)地质灾害防护
全镇18个地灾点的巡查监管,在巡查过程中或收到险情立即安排到现场调查和安排排危;群测群防;每一个地灾点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18个地灾点安装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四、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一)建筑施工项目:农户建房取得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镇规建办每周统计出各村正在建房的农户,将农户名单通知到各村,要求从动工之日起,所在村派专人监督施工安全。镇规建办对6个村的建房户进行分片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
(二)农村危房:建立全镇农村危房监管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镇建环办定期对各村危房进行分片巡查,下达农村危房排危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建立本村危房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一次)对农村危房进行安全巡查监管,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汛期村、镇两级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排查,发现有危房险情的,排查结果在24小时内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同时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鉴定为C、D级的危房要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督促危房所有权人将其整体拆除、重建或搬迁居住。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巡查监管记录台帐,镇建环办1名市政管理员负责对市政设施进行安全巡查监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维修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负责场镇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和巡查记录。包括:场镇道路设施、街面设施、市场实施、路灯设施、公厕设施、车站设施、排水设施、管网线路、场镇园林绿化设施、场镇道路占用等公共场镇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市政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护:全镇18个地灾点的巡查监管:每月巡查一次,一次4个地灾点,非汛期全覆盖一次;汛期每月巡查一次4个地灾点,全覆盖二次;在巡查过程中或收到险情立即安排到现场调查和安排排危;群测群防上报每周一次,汛期每周二次,力争上报合格率100%;每一个地灾点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18个地灾点安装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五)公路建设和养护:每月定期督促并检查各村道路路面行车状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村安全标识标牌状况,汛期及时收集各村道路的水毁情况,协助各村做好公路水毁抢险修复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约定好相关安全责任;督促并监管道路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严格要求施工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附件3
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监督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区、镇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严控全镇农产品、农机、沼气、林业、畜牧生产事故发生。
(二)稳定行业监管队伍,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沼气使用安全、林业安全,畜牧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到人。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全年无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以张正强为主,刘思佳协助;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以张正强为主,刘思佳协助;
(三)林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姚亚为主,张正强协助;
(四)渔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刘思佳为主,李贤宁协助;
(五)沼气安全监督检查以刘思佳为主,李贤宁协助;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以李隆会、魏碧伍、肖飞为主,刘开林协助。
三、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年初对规模50亩以上农户、生产大户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一次,严格投入品记载记录,杜绝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39种农药产品,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产品。
2 .每季度对辖区内种养植大户进行巡查一次。
3.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处罚力度。
4.全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管。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1.按时进行购机审核、公示、及时调查购机信息。
2.做好农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对本辖区的农机具的使用及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3.每季度对农机经营户和大型使用者安全检查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信息及时报送。
(三)沼气安全监督检查
1.每季度对沼气使用户和养殖大户沼气使用安全进行检查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信息及时报送。
2.做好沼气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四)林业安全监督检查
1.对辖区内竹木经营户每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一次,进出木材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制度,严防松材线虫从疫区传入我镇。
2.对本镇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责任到人,对家家户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3.森林防火期间,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村及林区实行守卡和巡查制度。擅自野外用火严格处罚。
4.林木采伐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盗砍滥伐行为,确保全年林木砍伐不出现刑事案件。
(五)渔业安全监督检查
每季度安全检查一次,杜绝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限用渔药。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1.养殖场(户)。每月由驻片兽医对辖区所有养殖场(户)日常巡查监管2次,2020年度执法检查对象是生猪养殖场,肉牛养殖场,山羊养殖场,兔场。结合春秋季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每年对全镇畜禽养殖散养户全覆盖巡查监管2次。同时做好应急巡查处置,做好养殖场投入品使用及无害化监管工作。
2.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每月对我镇的饲料兽药经营单位巡查监管2次。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饲料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记载是否完整,经营地点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是否一致,有没有及时清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劣兽药,有无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等事项。
3.禽市场监管。赶场天由官方兽医对禽市场全面监管,查证验物、全面消毒。
五、综合监督检查
每月农业服务中心针对各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信息及时报送情况进行督促,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确保全年农口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4
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努力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平安、畅通的二圣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0年度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建立交通安全联席制度。镇政府道路交通分管领导为召集人,联席会议由交安办、二圣派出所、木洞交巡警大队、各村居、辖区各单位为成员部门和单位,结合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由镇交安办、二圣派出所、木洞交巡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月不固定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次。主要针对违法违章客运、货运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等。以严厉的执法力度约束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三、规范农村劝导站管理。加大农村劝导站的管理和督导,充分发挥劝导站劝导宣传作用。督促劝导站、劝导员按照《二圣镇综合劝导站管理制度》、《二圣镇劝导站目标考核制度》以及劝导站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劝导、宣传工作。有效规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按照镇人民政府及区交安办的要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日等重点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部门、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
五、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一对一监管机制。按照区交安委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面落实由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社干部几级监管的辖区道路“路长制”安全监管措施。
六、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各村(居)要将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辆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排查,对过期未年审、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驾驶员和车辆要进行登记教育、并督促其按要求进行车辆年审和购买保险。对辖区内的人、车、路建立好的台账要及时上报至镇交安办存档管理。
七、强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交安办、规建办要积极协调,共同开展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路损、路毁、未安装防护栏、标识标牌缺失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区交通局报告,及时妥善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通行安全。
八、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俩、交通违规情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镇交安办。当路段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并按照《二圣镇应急处置及救援办法》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助等相关应急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附件5
2020年度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维护二圣镇市场秩序,保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环节监管责任,强化镇村(居)工作基础,提升全镇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三大”安全。
二、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所在岗人员3人,其中:公务员2人(有行政执法证),临聘人员1人。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企业
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家,分别为重庆市二圣茶叶有限公司(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重庆泓谊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顺吉兴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山语溢香茶叶有限公司。
(二)小作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家,分别为巴南区龙泉酒厂、巴南区李贤坤副食店、巴南区巴山酒厂、巴南区小山村食品加工坊。
(三)副食店
副食店65家,其中:特殊食品经营户8家。
(四)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等餐饮单位
餐饮单位共78家,其中:学校(幼儿园)4家、敬老院1家、大型餐饮2家、一条龙8家、农家乐40家。
(五)医疗卫生、药房、村卫生室等单位
全镇药店6家,卫生院1家,私人诊所1家,社区卫生室4家。
(六)特种设备
全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在用特种设备4台,其中:重庆禹成搪瓷厂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中铁十八局项目工地电动单梁起重机3台。
四、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各级会议精神,服从区市场监管局、镇党委政府领导,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器械、特种设备等监管职责,明确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责任。抓住食品药品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抓好节假日、学生开学等重要节点,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以点带面。借助镇村(居)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广播等载体,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教育,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条块结合,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店、副食店、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家庭宴席管理,自觉履行农村家宴一条龙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家宴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防范农户自办酒席造成的食源性中毒事故。
4.以会代训,提高业务。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提高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技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年至少组织辖区内副食店、食堂、餐饮、医药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等单位负责人召开1次会议,学习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5.健全档案,完善账册。督促各村(居)规范化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档案。组织各村(居)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等充分调查摸底,做好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建立食品药品全程追踪安全监管网络。
6.上下联动,落实整改。扎实开展节日巡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镇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村(居)协管员等着力加大对辖区内超市、婴幼儿奶粉、校园食堂、大中型餐饮店、农村家宴、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安排
一季度:
1.春节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药品器械经营单位巡查,农贸市场监督巡查,个体户复工复产指导检查,复产餐饮副食店全覆盖检查。
3.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一次。
二季度:
1.有序开展餐饮、副食店、药店日常检查,公路沿线农家乐该季度检查完成。
2.完成食品、药品抽检任务。
3.学校食堂、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疫苗使用单位(卫生院)全覆盖检查一次。
4.宣传指导辖区企业、个体户报送工商年报。
5.组织辖区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大型餐饮、一条龙经营者培训一次。
6.开展清明、五一、端午节前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三季度:
1.有序开展餐饮、副食店、药店日常检查。
2.学校食堂、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疫苗使用单位(卫生院)全覆盖检查一次。
3.按区局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4.组织辖区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器械经营者培训一次。
5.完成食品快检任务。
6.开展国庆节前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四季度:
1.有序开展餐饮、副食店、药店日常检查,实现全年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
2.学校食堂、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疫苗使用单位(卫生院)全覆盖检查一次。
3.完成特殊食品、餐饮等各项“双随机”抽查任务。
4.迎接区委区府对我镇全年度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并对村(居)进行检查考核。
5.开展春节前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附件6
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
按照区应急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镇应急办2020年安全工作安排,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协查计划。
一、监管领域
(一)工贸企业:全镇工业12家、规模企业1家,商贸企业9家。
(二)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企业:全镇有液化气经营企业1家,加油站1家。
(三)金融安全:积极防范辖区居民金融诈骗,保障其资金安全。
(四)电力、通讯等企业:电力涉及东温泉供电所,通讯涉及电信、移动、广电、联通公司。
二、全年工作目标
(一)确保监管领域企业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企业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争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检查人员
参与协查人员:目前经发办在岗人员4人,分别是陈根玲、李雪舟、陈佳、赵双霜。办公室全体同志积极配合镇应急办做好安全检查。
四、监管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全年拟对辖区内监管企业日常检查全覆盖1至2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国家重大节假日前)。
(二)专项督查检查
结合区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和镇应急办安排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检查。
附件7
2020年度民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第六条的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执法人员现状
我办工作人员4人,均无执法证。执法力量薄弱。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二圣镇敬老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2000平方米。共有3栋楼房,其中2栋楼房每栋三楼一底;1栋楼房,2层楼。一个食堂。现有住房间数64间,115个床位。入住特困老人95人。
四、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1.对敬老院的所有场所、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配置、火源管理、燃气线路及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厨房、餐厅、房间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增强老人的安全意识.
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掌握逃生技能,彻底排查,杜绝隐患。加强食物安全,加强敬老院厨房卫生、食物卫生清洁检查,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做好院内五保老人,外来人员登记,同时做好五保老人思想劝导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8
2020年度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持续良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新型服务型卫生计生,创造安全生产全民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鼓励全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
(四)为卫生系统营造宽松舒适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我镇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7个,个体诊所2所,药房6个。涉及职业健康监管企业4家。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卫生行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负责。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严格制止并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相关医疗行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规程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及有关技术规程的培训。
(五)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要认真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勒令其整改。在整改期内,实行跟踪监督,整改期满进行逐项复查验收。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下达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停止其现场施工作业。隐患彻底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或经营。
(六)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及社会评估。
(七)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六、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对医疗单位按照每季度监管原则进行日常安全巡查一次,药房、诊所、村卫生室每年一次。对涉及职业健康的企业每年安全巡查一次。
附件9
2020年度二圣镇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文化体育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镇辖区文化娱乐市场、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等行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文体活动场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文化旅游和体育系统平安稳定。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
有KTV和电子游戏各一家。二圣曾祥轮电子游戏1家,位于二圣正街92号(现已暂停营业);圣唯凎歌城1个;位于邓家坝村办公室旁。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37处,其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分别是二圣戏楼、集体村画菩萨岩画;其他文物点35处。
(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辖区共有文体广场20余处,均安装了体育活动设施,其中安装健身路径器材的有30余条,因使用年限问题,需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滑翔伞基地1个,位于中坪村落坝社。
(四) 旅游景区
辖区3A级景区1个,云林天乡风景区位于集体村。
四、监督检查重点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文化娱乐审批或报备情况等)。
2.对单位(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如检查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文化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情况。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予以制止,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应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
4.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计划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镇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对全镇辖区监管行业(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监管检查和执法。
(一)图书音像市场
按照每月1次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非法出版物、淫秽出版物等内容。
(二)文物保护单位
所有文物点每季度检查1次以上,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地灾安全及人为破坏等隐患和行为。全年拟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全覆盖一次。
(三)文体活动场所
平均每月检查3至4处,重点检查因老化、锈蚀或人为损坏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更换或拆除,切实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全年拟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全覆盖一次。
附件10
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揽全局,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平安建设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二圣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二圣辖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突出管理工作责任,强化镇、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居住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执法人员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5人,2人有执法资格,其中3人均属专职平安干部。
(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1. 总法定工作日:250天×3人=750天
2.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50-140-198=412天
3. 其他检查工作日共140天,包括:
(1)实施人民调解共计70天;
(2)协助上级业务部门信访查处共计10天;
(3)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处共计20天;
(4)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案件查处共计10天;
(5)业务报表、信息采集、业务系统处理共计30天;
3.非行政工作日198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08天
(2)病假、事假:12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校园及周边检查
全镇共有3所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重点人员管控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公安库)53人;社区康复戒毒人员6人(除去强隔2人);刑释61人;老上访户2人。主要督促检查村居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四、工作任务
1.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充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订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镇村(社区)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种铲毒、防邪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戒毒、刑释人员、老上访户等各类重点人员的管控和矛盾纠纷的调解。确保社会面稳定可控。
5.加强对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为有效防范和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法上访打下基础。
6.定期举行信访维稳、矛盾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工作会议。提前研判,部署工作,将各类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7.积极创建平安细胞活动。并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成功创建平安细胞活动。
8.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和综合治理网络联运机制。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完善各类综治、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每月开展一次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和对村居的检查督导,每年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
二圣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全镇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6号)和市森防指《关于印发〈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森防指〔2020〕4号)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区林业局印发的《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森防指〔2020〕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群防群控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全镇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防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时间方式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从3月15日至6月15日。
二圣镇成立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傅强担任组长,肖旭东、陈鹏担任副组长,应急办主任、农服中心主任、各驻村工作组组长为成员。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全镇专项行动开展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
四、重点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管控春防期间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特别是对农村老年人的宣传教育,管控源头到位。
(二)祭祀用火。重点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严禁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确保墓地周边可燃物清理到位,消除火灾隐患。宣传引导、综合管控,疏堵结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不上坟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林区生产用火。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生产性用火要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开设隔离带、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监管。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老年人监护责任落实到位,防止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加强对林区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到位,严防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
五、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各村居通过召开院坝会、开设防火课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微博、微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尤其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减少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提倡用鲜花、植树替代纸钱爆竹,强化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的意识。森林防火广播宣传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车辆森林防火广播由党政办负责。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严格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森林防火、非法野外用火处罚条款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时间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亲自协调指挥。要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把村社、山头、地块、坟头以及老人、小孩、智障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等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巡山守卡人员头上,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重点高危人群监管责任书》、《林区林缘耕地防火责任书》和《林区林缘坟头防火责任书》,各村居要在4月5日前将责任书交镇农服中心一份备案。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镇应急办、农服中心与派出所要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依法严惩肇事者。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66451181,对违规野外用火举报进行适当奖励。
(五)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各村居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各村居要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扑火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灭火、科学施救理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还未结束,但同时也是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防疫、森林防火“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抓落实”这个核心内容开展好专项行动,要细化责任分工。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村居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重点措施。各村居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全面分析自身短板薄弱环节,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措施,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不断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务求治理实效。各村居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各驻村工作组要深入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加强督导检查。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不力的将进行全镇通报。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请于4月2日17时前报送清明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至镇农服中心。4月12日、5月12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6月12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森林防火重点高危人群监管责任书
2.林区林缘耕地防火责任书
3.林区林缘坟头防火责任书
4.二圣镇2020年森林防火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调查及监护、监管责任落实统计表
附件1
二圣镇森林防火重点高危人群监管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责任,确保不因高危人群违法用火、玩火、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巴南区二圣镇 村(居)民委员会与 合作社和 的监护人 ,签订森林防火重点高危人群监管责任书,其责任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落实监护人责任,确保被监管人不因用火、玩火、放火,引发
森林火灾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无责任能力人(包含憨、聋、痴、哑、精神病人)有人监管,严防其玩火、放火。有法定监护人的,其法定监护人为第一责任人;没有法定监护人的,该社社长为其监管责任人。
(二)明确监护人责任,务必做到被监管人身上不能携带火源、火种,更不得拿火种、火源给被监护人。
(三)被监管人个人不得进入林区、林区边缘或植被茂密地方,如确需进入林区,监护人应陪同。
(四)因监护责任人,监护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将按规定追究监护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与各监管人一份,镇防火办备案一份。
被监护人姓名 监护原因: 住址:
监管人签字: 社长签字: 村(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林区林缘耕地防火责任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圣 镇 村与 社位于林区边缘的 、 、 、 、 等处(小地名)耕地的承包人 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不因所承包的耕地引发森林火灾。具体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加强对承包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清除承包地靠近森林一侧10米范围内的一切杂草等可燃物,不得在承包地上及其周围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可燃物。
2、如果因承包地及其周围发生火情,引发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承包人应立即向区防火办或我镇(街)报告,并组织人员迅速扑救。报警电话:66451181。
3、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林区林缘100米范围内的耕地及其周围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荒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野外用火的,对责任人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并负责赔偿损失和支付扑火费用;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将坚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街)、村、承包人各执一份。
镇(街) (盖章) 村 社
责任人: 耕地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巴南区林区林缘坟头防火责任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圣 镇 村与 社位于 、 、 、 、 等林区林缘(小地名)的 个坟的坟主 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以确保不因上坟引发森林火灾。具体内容如下:
1.坟主应加强对坟头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清除坟头周围10米范围内的枯枝杂草等可燃物,并确保自己及亲友上坟时不烧钱化纸、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香烛。
2.如果因上述坟头发生火情,引发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坟主应立即向区防火办或我镇(街)报告,并组织人员迅速扑救。报警电话:66451181 。
3.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因上坟用火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上坟用火引发火情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并负责赔偿损失和支付扑火费用;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将坚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村、坟主各执一份。
镇(街) (盖章) 村 社
责任人: 坟主: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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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