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实未执人员
指的是被人民法院判处实刑但没有及时执行刑罚的罪犯。
通俗来讲
就是被法院判了刑
但是却没有被执行
常见情况下,出现“判实未执”情况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无法顺利被接收投送到监狱去
二是因为虽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找不到具保人而无法交付执行
三是罪犯为了逃避刑罚逃匿不知下落
四是因自残自伤需要排除异物等等情形
延伸阅读:
2021年,省委政法委和省级政法单位围绕规范诉讼行为、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涉企“挂案”清理、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干警依法履职保护等八个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跨部门跨领域问题,联合出台了八项制度规定,简称八个多跨制度,成为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为切实推动这八项制度在我市落地见效,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局、实现大突破,近年来,宁波市委政法委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在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落实八个多跨制度工作,以此为牵引,联合开展涉企“挂案”挂牌督办、滥诉线索集中排查和甄别、“减假暂”案件评查、涉案财物处置专项督查、政法单位同堂培训等活动,突出数字赋能,推动流程再造,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约监督,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壁垒得到破解,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特别是针对“判实未执、应收未收”留存人员未清理,大部分存在严重疾病、在逃、需要外地收监、是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无法收押收监等情况,宁波市委政法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闭环工作机制,压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依规落实动态清零。近期通过各地政法委、政法单位连续攻坚,清理成效明显。
来源 || 市委政法委、鄞州区委政法委、鄞州区法院
编辑 || 赵鹏 葛林
一审 || 黄 晓
二审 || 政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