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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是什么医疗事关医保缴费!河北11市最新消息……

石家庄

石家庄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居民们的缴费途径有哪些?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模式和具体方式,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途径

(一)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经河北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四)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五)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

(六)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费”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七)微信城市服务。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五险一金”—“社保”—“河北省社保缴费(云缴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八)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九)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地方在线服务—居民养老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十)合作银行端。目前石家庄市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共计22家。

这些情况需要注意

新迁入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0天内跨年度参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对象为本市户籍且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服刑错过缴费期的,应在判决、裁定、决定生效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在本市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切换到居民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在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是否成功查询方式

(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记录查询-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缴费金额,说明缴费成功。

(二)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证明开具-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缴费金额,说明缴费成功。

请及时查询医保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可以打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票据。

廊坊

廊坊市民请注意!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在10月份启动2023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请参考如下缴费指南(以各地市缴费通知为准):

缴费人群:没有参加固定工作的城乡居民,如农民、个体户、学生等。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由2022年的320元提高到2023年的350元。

缴费时间:10月至12月25日,每月的1-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封账期不能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渠道

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点击“取消”、确认放弃—输入身份证号码(含字母需大写)、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年份选择2023年度,在线缴费即可。

二、“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微服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点击“取消”、确认放弃—输入身份证号码(含字母需大写)、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年份选择2023年度,在线缴费即可。

三、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登录微信,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我—服务—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选择“廊坊”—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若含字母,字母需大写),缴费年限默认为“2023”,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

四、支付宝市民中心

进入支付宝—选择“廊坊”—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若含字母,字母需大写)、姓名,缴费年限默认为“2023”,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

五、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

有两种缴费方式。一是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进行缴费;二是使用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设备进行缴费。

六、河北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可以到全市“河北银行”任一业务网点柜台缴纳费款;或者登录“河北银行”手机银行—首页—生活—社保费—立即缴费,录入需要缴费人的证件号码、姓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七、便携式自助终端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可以到“廊坊银行”市内三区任一业务网点柜台缴纳费款;或者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便携式自助终端缴纳费款。

为保障安全高效缴费,建议您尽量选择线上“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如您确有特殊急需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先拨打办税服务厅电话进行咨询预约。

张家口

记者从张家口市医保局获悉

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

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缴费时限为11月7日起至12月25日

在上述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就可从2023年1月1日起

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员按规定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重复资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居民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参保渠道。目前线上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线下可通过税务系统便民缴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今后还将开通更多缴费渠道。医保局相关人员提醒居民,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限较长,大家可错峰错时办理。

张家口灵活就业人员可网上缴纳医保

近日,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通告。根据通告,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机关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则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衡水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保障居民健康和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也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参保对象涵盖广

1.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辖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辖区内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应在学籍地参保。

二、缴费时间要牢记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20日——12月25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三、办理方式划分细

(一)续保人员:往年已正常缴费、今年继续缴费的城镇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缴费流程。

(二)新参保居民:首次参保的居民,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完成后,方可进行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登记:

1.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

2.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外首次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村(居)社区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便利渠道多

1.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人关注“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2.衡水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人关注“衡水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3.云闪付APP。下载云闪付APP—首页选择“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缴纳”,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中的居民医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姓名、选择缴费期限”,根据提示缴费。

5.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底部菜单“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信息,选择缴费年度,点击下一步”,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6.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7.“冀时办”手机APP。下载“冀时办”,登录—点击首页缴费—河北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姓名,点击查询,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要求操作即可。

8.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选择“公众服务”页面—点击“社保费缴纳”—个人社保费缴纳—输入证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缴费人险种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下一步—选择提示框“自主申报”—选择年度等信息—点击确认,依据步骤缴费。

9.办税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缴费,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

10.自助终端设备缴费。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便民办税自助终端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码后,选择社保业务—个人社保缴费—申报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去申报”,按照业务提示划银行卡支付。

11.河北税务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12.河北移动手机APP。河北移动“生活-更多-生活服务”,选择服务: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根据提示缴费。

13.合作银行端。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秦皇岛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唐山银行、广发银行。

五、缴费标准要弄清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六、待遇保障步步高

虽然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水平提高了,各级财政补贴也逐年相应提高。筹资水平的提高主要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一)门诊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县域内选定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设报销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00元,报销比例为50%。

2.门诊慢特病。简化门诊慢特病认定程序,参保居民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住院待遇

1.高额报销保无忧。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的,大病保险首段报销比例6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年度最高可报销30万元。

2.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3.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备案后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三)“两病”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四)医药服务

1.基本医保药品品种稳步增加。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了2860种。其中,国家通过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2.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在医保经办机构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后,仍需到参保地税务大厅做变更,或在税务大厅作废参保信息后由医保重传信息,否则只能按原有身份证号在税务端查询参保信息。

2、税务端查询不到参保信息或参保信息异常,请根据提示,到参保地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办理非关键信息的维护,由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正常缴费。

温馨提示:

1.如果您需要查询缴费记录,可以在缴费完成后两到三个工作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的“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2.缴费证明可以在缴费后五个工作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的“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3.提倡“非接触”缴费方式,建议您选择微信公众号等便捷渠道进行缴费。

邯郸

11月2日起,邯郸市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2023年度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都有了新的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缴费时间

11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 350 元,困难群体按当地认定标准缴费。

三、参保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持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四、税务缴费渠道

目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规渠道如下:

(一)“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

操作流程:“纳税服务 – 办税服务厅 – 社保缴纳 – 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二)微信城市服务

操作流程:“我-服务-城市服务”模块,“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页面提示缴费。

(三)云闪付APP

操作流程: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四)微信生活缴费

操作流程:“我 – 服务 – 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五)支付宝市民中心

操作流程:“市民中心”模块,“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根据页面提示缴费。

(六)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七)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和APP

(八)“冀时办”APP

(九)办税服务窗口

(十)合作银行

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承德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唐山银行、广发银行、张家口银行、秦皇岛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共计25家。

注:1.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含新生儿)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未查询到自然人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按照提示流程进行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即可缴费。

2.集中征缴期开始后,往年已参保的人员缴费时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或需要变更信息的,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所就读大中专院校或居住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变更参保信息,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信息后即可正常缴费。

沧州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至3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缴费人可以选择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年度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热点问题的解答

1.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从什么时候实行?

答: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2.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优化缴费流程后,实行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

3.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缴费人在当年1-6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缴费人在当年7-12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新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举例说明:缴费人在2023年3月份缴费时,缴费金额使用的2021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在2023年9月份缴费时,使用的2022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

4.优化缴费流程后,缴费人是否允许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

答:参保人可以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但需要连续月份缴纳,不允许间断缴纳费款。

5.优化缴费流程后,对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费款?

答: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参保当月可以开始缴费,需要一次性缴纳至当年年底。

6.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有无特殊业务规定?

答:对于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费、退费后需要再次缴费等特殊缴费业务仍需要医保部门核定费款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7.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年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额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不变,仍执行每人每年108元。

8.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款。

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费款。

9.优化缴费流程后,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10.优化缴费流程后,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答:是的,退休人员需要在每年的1-3月份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费款。

唐山

一、参保对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均是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唐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唐就读的各类学生,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长期照护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长期照护保险费一并征收。

三、参保资助标准

(一)具有我市户籍,且经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中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45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5元;对其他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1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和各县(市、区)财政负担。长期照护保险资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二)具有我市户籍,且经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个人缴纳350元,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所需资金由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和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三)各县(市、区)批准的其他困难对象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

(四)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给予资金扶持。

四、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正常续保城乡居民:已在我市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缴费渠道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即可。

(二)新参保和断保接续缴费城乡居民:在我市新参保、断保后续保或参保登记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地)有变更的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按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三)大中专院校学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中的困难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五)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及APP)、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云闪付APP、便捷式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可就近在办税服务厅或合作银行窗口办理缴费。

保定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缴费时间要记住

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底。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有变化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各级财政又为每个参保人至少补贴61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缴费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发展,原来的筹资水平已无法满足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需通过同步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提升群众待遇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报销比例跨台阶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是新农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30%的2倍多。

四、待遇水平再提高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提高,主要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一)普通门诊待遇

1.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到200元。

2.扩大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统筹使用范围扩大到全省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门诊就医报销;到市域外已开通门诊异地就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也可以结算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1.提高门诊慢特病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2.门诊慢特病认定更便捷。参保居民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三)住院待遇

1.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享受同城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待遇进一步提升。2023年1月1日起,对省外异地住院政策进行调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由原来2500元分别调整为300元、600元和2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50%分别调整为80%、65%和55%。

3.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备案后享受同等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四)医疗救助

1.参保资助。今年特困人员继续实行全额参保资助,脱贫人口、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

2.全市统一医疗救助政策。脱贫人口仍然延续之前的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无起付线,年度按照70%救助,限额1万元;边缘易致贫人口起付标准2500元,年度按照67%比例救助,限额1万元;因病致贫患者也可享受医疗救助,年度按照67%比例救助,限额1万元。省域内就医的,对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过高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起付标准18000元,年度按照70%比例救助,限额2万元。

(五)“两病”纳入保障范围

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的参保居民,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两病”待遇,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六)医药服务

1.基本医保药品品种稳步增加。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了2860种。其中,国家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2.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五、缴费方式慢慢瞧

我市推行“微信缴费为主,其他缴费方式为辅,税务大厅兜底”的缴费模式。

(一)新参保人员缴费

到所属社区或者村办理参保登记后,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或者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填写和缴费。

(二)已参保人员续费

1.微信缴费:查找关注和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给自己和家人缴费。

2.其他缴费方式:缴费人还可以使用微信城市服务、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河北省税务局手机APP、河北移动手机APP、保定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方式进行参保缴费。

3.税务大厅:对于不能使用前两类缴费方式缴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也可以到各级税务大厅现场办理。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

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由监护人及时到所在村组(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出生日期和参保登记日期跨年的,可同时缴纳两个年度的费用后,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邢台

一、城乡居民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同时长期护理险按5元每人一起征缴。

二、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10月20号到12月25号,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补缴期内(2023年2月)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为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我们开通了“代办员代征”“银行代征”“网上缴费”“税务征收”4大类途径供缴费人使用。其中“网上缴费”包括“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手机APP和云闪付APP。“银行代征”包括我市所有商业银行均可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方式。

承德

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的通知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

从即日起,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了,根据《承德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我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学籍注册地为参保缴费地区。

3、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保,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其中每月1日至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

三、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50元。脱贫人口中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35元;其他脱贫人口个人缴费70元;其他低保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140元。

四、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主要为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缴费方式: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使用,便捷高效准确。有两个参保登记的缴费人注意选择本人需要的缴费地)

2、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推荐使用,便捷高效准确)

3、微信城市服务。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模块,“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4、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5、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地方在线服务-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委托代征方式:

承德地区代征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承德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张家口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到银行缴费由代征银行打印缴费凭单,凭单信息包括:缴费人姓名、险种、缴费年度、金额等。

各乡镇、街道、村组代征机构。

五、待遇保障

1、基本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大病医疗: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进入大病统筹,最高报销30万元。脱贫人口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3、连续缴费三年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断保后的待遇重新计算。

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尽快到所属医保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及时申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及相关待遇政策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二、参保登记

已经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无须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缴纳2023年参保费用。

未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在缴费前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市户籍、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港澳台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三)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新生儿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三、征缴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2月25日。新生儿出生不在缴费时限内的,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军人在退役后9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自退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税务局、冀时办APP、支付宝、河北移动APP、经办银行、自助终端、代征客户端、税务大厅二维码缴费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

五、享受待遇

(一)门诊统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统筹制度,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元,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二)住院待遇。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我市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慢性病第一类:心脏瓣膜病、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异常、消化性溃疡、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

门诊慢性病第二类:帕金森病、癫痫、重症肌无力。

门诊特殊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动脉高压。

1.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实行限额管理。门诊慢性病第一类范围内的各种疾病起付标准100元,基金支付80%,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800元;门诊慢性病第二类范围内的各种疾病起付标准100元,基金支付80%,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参保患者年度内新评定门诊慢性病或由职工转城乡居民参保的,支付限额按照年度支付限额折算为每月额度乘以当年可享受月数确定。

2.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3.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费用,每周基金支付不超3次,血液滤过每月基金支付1次。尿毒症血液透析费用(包括血液透析、血透监测、透析器、透析管路、穿刺针、普通肝素、生理盐水等)实行限价管理。根据所使用透析耗材的品牌、型号不同确定收费标准,以市内综合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每次350元~450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350元~430元计入基金支付范围,按70%支付。

腹膜透析液限价42元/袋(含碘伏帽1个),每日不超过8000ml,超额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四)年度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全年。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各项费用支出合并计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医疗保障业务咨询欢迎拨打:5912333

END

内容来源:长城新媒体

编审:孙晋

责编:殷海霞

编辑:杜蓓

《河北经济日报》速览【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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