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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这个政策出台的最大背景是国务院的要求,由于在实际执行中,对于入场货物的界定不清晰,不同部门对“国产货物”的定义存在差异,如工信部、发展部、材料部与卫健委、药监局的标准不统一,因此财政部对此进行统一规范,认为这是一个水到渠成且自然的工作安排。
Q:文件中提到的20%价格优势和国产产品的定义能否请您再解读一下?
A:20%的价格优势是指国产产品在投标时,其报价会自动减免20%,例如原本500万的国产CT机报价,在扣除20%后变为400万,这样明显增强了国产产品的竞争力。对于国产产品的定义,虽然表述相对模糊,但大致理解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包括原材料和零部件,并且在中国采购的这些组件比例达到一定要求(具体比例未在讨论中明确),而不严格限定核心零部件必须为中国生产。
Q: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这个规定比例是否会区分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
A:目前文件中的规定比例对于国内企业而言,不论是国产品牌还是进口品牌,只要其产品在中国生产的条件符合规定,都将被视为国产,不再区分品牌。不过,随着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细化,最终正式文件可能会有所调整。
Q:对于医疗器械领域,如果后续细化规则,可能会有哪些影响?
A:对于医疗器械领域,最终的比例要求可能不是固定数值,而是根据不同的行业进行细分,以留有一定的灵活空间。政策可能不会一刀切,而是设定一个不低于的阈值,并在特定情况下允许适当放宽,从而为医疗器械特别是高端产品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生存空间。
Q:那么,我们理解是否正确,医疗器械的政府采购是否涵盖了所有常规医疗设备的招采?
A:不完全如此,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并非所有医疗设备都纳入其中。政府采购目录由地方制定而非财政部统一发布,且各省份规定不一,例如江苏省曾将部分医疗器械从采购工作中剔除,但后来又重新纳入。医疗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时,地方上并没有严格要求。
Q:当前医疗设备采购中,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如移动采购、招标和公开招标)之间的区别和影响如何?
A:目前,许多地方在执行政府采购时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参加,导致很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而医用耗材等通常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医院的资金来源多样,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这些资金性质不同,有的可以避开政府采购范畴。
Q:对于医疗设备和耗材,资金性质及其对采购的影响是什么?
A:在医疗设备和耗材采购中,资金性质很重要。如果医院资金全部属于财政拨款,则可能受政府采购严格限制;若部分为医院自有资金,则可选择不参与政府采购。财政部对于不同资金来源下的采购行为没有明确规定,这给采购活动带来一定的灵活性,但也需关注未来的具体政策细节。
Q:IVB以及其他类型的医疗器械是否同样适用政府采购政策?在医疗设备品类中,哪些类型的国产设备可能从中受益更多?
A:IVB和其他医疗器械也可能会用到政府采购方案中,但具体的适用情况需看后续政策文件的详细规定。绝大多数医疗设备品类将从政策中受益,尤其是那些外企在中国虽有市场,但在关键部件国产化方面未达70%要求的设备。像核磁共振成像仪、超声设备等,在当前政策下增加国产化比例,将有利于国产化率的提高,从而全面利好国产产品。
Q:您提到的70%国产化要求是指GPS国产成分的要求吗?
A:是的,之前讨论过关于货物总成本中中国制造、中国采购的部分应达到70%的要求,虽然这次正式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及这个数据,但可以预期未来对外发布的相关政策会对国产化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Q:目前GPS等进口企业在在国内的国产化程度大概是多少?
A:GPS等进口企业在华的国产化程度因产品而异,但总体上,它们所使用的部件中大多数仍为进口,国内采购的部分较少,可能低于50%,甚至只有30%左右。这些企业主要在国内进行组装,而非高度本土化生产。
Q:未来这些进口医疗设备企业在国内实现本土化的趋势如何?
A:未来GPS及进口医疗设备企业在华本土化的进度可能会持续提升,但是否能完全实现本土化难以判断,这取决于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技术精密零部件的供应情况以及国际关系等因素。
Q:文件设定的20%本土化比例与国际上哪些区域或国家的做法相似?
A:文件设定的20%本土化比例参考了国际上一些通行惯例,如美国、西方国家及韩国等,在政府采购规则中普遍设有优先采购本国货的规定,并且大多数国家都设定了不同比例的本土化要求。
Q:文件是否意味着要求进口企业将核心技术转移到中国或进行本土化?
A:文件旨在鼓励国产品牌采购,倒逼进口企业将更先进的技术和重要工厂引入中国市场,从而促进产业发展和吸引外资。但对于某些受限制的高技术领域,能否实现本土化还需视国际关系等因素而定。
Q:目前医疗设备国产化的进度和空间是怎样的?
A:目前,95%以上的国际知名医疗设备企业在华有业务,并且大多已准备在中国生产。从整体上看,医疗设备的国产化程度较高,但在核心部件采购方面,许多企业采取全球采购策略,并非只采购中国原材料,因此实现完全本土化还有一定空间。
Q:现在医疗设备的更新进展如何?对于需求拉动的情况怎样?以旧换新政策对医疗设备市场有何影响?
A:目前医疗设备的更新整体进度还是在后面,要求是在年底之前完成下部工作。由于各省份在11月底才开始招标流程,进展较为缓慢。预计整个市场的拉动有限,可能在两个月左右才能看到明显效果。以旧换新政策虽已实施,但因资金到位较晚且招标流程耗时较长,目前对市场的拉动作用有限。省级集中采购的形式可能会导致价格下降,中选企业数量则取决于不同省份的招标规则。
Q:省级集中采购对现有设备价格有何影响?是否会有多家企业中选?
A:价格肯定会上涨,因为省级集中采购要求基层执行,并且参照了长期国债下发的文件。中选企业数量取决于各省份的具体规定,有的省份可能会采取多家中选的方式,排名按价格排序;而有些省份则可能沿用过去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Q:落地节奏方面,大部分省会在12月份完成采购计划吗?
A:是的,大部分省份计划在12月份完成采购计划,晚一些的可能会推迟到下个月。
Q:对于医院为主体的招标,与省级集采有何区别?
A:医院为主体的招标如北京北医三院、北大人民等,由于它们的资金来源特殊,不属于省级集采范围,执行方式和规则可能有所不同。
Q:医疗服务价格细化政策出台后,会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产生什么影响?
A:医疗服务价格细化政策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的影响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目前政策执行仍较慢,尚未实现全国统一的新经济定价体系,但医保局正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Q:新的医疗服务规则对设备采购有何影响?
A:新的规则以服务产出为标准,并按扫描层薄厚进行收费,这可能导致高端设备因其扫描效果更好而收费更高。改革后,科室收入结构变化,一些科室利润下滑,检查次数减少,重复检查问题增多,进而影响到医疗机构购买设备时对回本周期和盈利能力的关注。例如,由于高端设备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收回成本,医院可能会倾向于选择国产的、性价比更高、更容易回本的设备。
Q:AI技术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的作用如何体现?
A:文件中提到医疗服务调整及AI技术应用的收费情况,虽然没有明确鼓励AI技术叠加设备的采购,但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鼓励作用。未来可能会根据医保政策的具体执行措施,对具有AI功能的设备采购有所倾斜。
Q:检查结果互认政策如何减少重复检查?
A:在检查结果互认政策下,对于稳定疾病患者的复查,若短期内无需重新拍摄,可以避免重复检查,从而有效减少检查量。但对于时效性强或病情复杂的疾病,由于设备性能限制可能仍需重新拍摄。这一政策不仅减少了重复检查,也间接限制了部分大医院的收入。
Q:当前常规招标恢复情况如何?
A:目前常规招标并未恢复到正常水平,尤其是在没有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采购量更少,且即使有所恢复,也未达到之前的水平。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财政状况紧张,许多医院出现亏损,导致工资发放困难;二是医保政策调整,部分医院收入减少,财务压力增大。
Q:政策力度是否会在未来有所提升,比如2027年是否会从现在的规模提升至1.5万亿或2万亿?
A:不好说,这取决于国家政策。如果国家加大处理力度,规模有可能增加,但具体数字还需看政策方向。
Q:对于医疗器械出海,特别是对欧盟和美国市场的前景如何看待?
A:近年来,由于竞争能力增强和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医疗器械出海态势良好。然而,美国是中国医疗设备出口第一大国,若国际贸易不稳定,例如欧美出现贸易争端,将会影响我国出口。此外,发展中国家市场增长较快,但总体受制于购买力等因素,出口喜忧参半,还需关注国际大环境的变化。
Q: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预计何时能正式执行?
A:正常情况下,估计在2025年下半年能执行。因为征求意见、收集意见、讨论定稿和下发文件等过程需要一定时间。
Q:对于财政部针对医疗设备的政策,您有何看法?
A:这个政策并非突发奇想的政治目的,而是基于经济不景气背景下促进经济发展的常规做法。对于国产器械企业来说,尤其是具有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该政策是利好消息,将有助于提高国产设备市场比例。
Q:对于当前环境下医疗器械企业的生存状况和未来展望如何?
A:虽然面临反腐等压力,但今年的资金支持对许多企业起到了维持正常运营的作用。如果明年经济回暖且反腐形势有所改变,汽车行业市场会快速恢复,同时医院仍有大量设备需求,这将支撑庞大而活跃的医疗器械市场。
Q:对于高端医疗装备的应用和发展有哪些积极举措?
A:国家正在支持投资企业与大型医院进行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国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新技术快速应用于医院。目前正在进行的合作项目中,约有二十多个产品受到了上百家长达的关注,这将推动有创新能力的国产企业成为行业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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