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式彩色医用打印胶片参数
1、名称:干式彩色医用打印胶片;
2、胶片规格:14×17英寸;11×14英寸;
3、厚度175微米;
*4、胶片主要材质为PET聚酯材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5、一种胶片为白色半透明胶片,透光率20-25%;
6、另一种胶片为蓝色透明胶片,透光率85%以上;
7、胶片表面为光面或半光面,打印后的胶片要有好的防水性;
8、胶片材质安全环保,不污染环境,对人无伤害;
9、胶片及其图像可保存20年以上;
*10、胶片供应商需提供彩色胶片(兼容黑白胶片)和报告自助打印机系统,不少于3台;
*11、胶片供应商完成自助打印机和医院PACS(或HIS)系统对接,保证打印功能的正常使用,若由此产生费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自助打印系统参数满足第二项要求;
二、自助打印机参数
1、自助式彩色胶片(兼容黑白胶片)和报告打印机;
2、采用彩色激光打印方式,图像清晰,层次丰富,图像分辨率600dpi以上,打印密度≧3.0,空间分辨率≧14bits;
3、每台打印机可同时使用两种不同规格的白色或蓝色胶片,每台打印速度不低于600张/小时;
4、打印软件和现有的胶片自助打印系统兼容,使用功能可相互替代;
5、保持医院原有的检查业务流程,只是在影像检查后获取胶片和报告环节上,将“医生打印胶片和报告,分发给病人”,简化为“病人凭自己的预约号获取胶片和报告”;
6、支持使用就诊卡、登记条码、社保卡(医院具体选定的)等,在检查后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医学检查图像胶片和诊断报告;
7、简便的一站式操作,用户只要正确扫码(或刷卡),就能在语音(包括姓名、胶片和报告的张数、已完成打印数等提示)、屏幕文字和图示的提示引导下,获得胶片和报告;
8、支持在病人预约登记单上打印取片条码,预约单上可按照医院要求提示病人取片位置、取片时间等信息;
9、有大屏幕提示功能,将已完成的检查和诊断报告的病人,显示在大屏幕上,大屏幕显示信息内容不会泄露病人个人隐私;
*10、支持多台自助取片机和胶片打印机同时使用,各台之间可互为备份,用户可选取任意一台使用;
*11、支持多台、多种影像检查设备DR、CT、MR、PACS工作站以及三维重建后的图像报告接收、保存及输出;
12、排版后的DICOM图像,可保存到本系统服务器上,同时发送到医院PACS系统永久保存。本系统对未经打印胶片的图像和报告保存一年,对已经打印的胶片和报告保存三个月,保存到期的图像将自动删除;
13、可接收、储存、查询病人的检查图像和诊断报告,按照日期、姓名、就诊唯一编号、图像规格、科室、检查设备、是否已经打印等分类存档;
14、自助打印自动识别和匹配率99%以上;
*15、具有电子签名功能;
16、在自助取片机屏幕上提示各种规格胶片的现存量,一种数量低于10张时,提示补加胶片;
17、医生可以在后台任意指定自助取片机或图像打印机输出胶片,在任意指定打印机打印上打印报告;
18、可以按照日期、姓名、科室、检查设备、打印与否等字段查询电子图像和报告;
19、支持修改胶片和报告的打印状态,方便多次打印;
20、支持删除已排版的电子胶片,按照医院流程删除或修改诊断报告;
21、后台可监控各台自助取片机的状态,包括胶片打印数量、剩余胶片数量、设备运行状态等信息;
22、可显示个别未识别的病人医学图像,提供人工匹配方法完成图像报告匹配;
23、打印机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买胶片送打印机,打印机免费给医院使用。
三、售后服务要求
*1. 为确保自助取片机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半小时内相应,2小时内予以排除。投标人需保证服务人员可以在2小时内对自助打印系统进行维护,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 投标方要保证在医院使用胶片的全过程中自助打印系统要正常工作,免费进行系统升级;
3. 自助彩色打印机配套的相关墨盒由投标方免费供应。
*4.废片率应低于1%,结算时,应减去废片数量后再进行结算。
1、预算列表

1、具体采购数量由招标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采购。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采购量,但原则上年采购数量不超过招标数量。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不得变更合同签约供应商。(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供货期≤3个日历日;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2小时送达。
3、支付:在产品无质量问题、证照问题、价格问题和其他纠纷的情况下验收合格270天后支付总价款的100%(无息)。
*4、产品中标后由业主指定配送商集中配送,投标价含配送费(需缴纳配送费3.95%)。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进口产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
6、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8、提供样品,如发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货,则扣除3个月货款做为违约金,并终止合约。如在供货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立即终止合约,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9、符合市场局检测相关要求,产品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当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其他原因造成贵院任何损失,本公司全部承担事故处理及责任赔偿等相应的责任。
*参数自挂网后5天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芜湖二院药耗部,电话3909178,逾期视同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