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前十的癌症类型中,胃癌位居第3位。胃癌的治疗主要根据检查结果而定,早期胃癌可胃镜下切除;中期则以手术为主,如果已经是晚期以放化疗为主,手术之后通常也需要配合化疗或放疗。
放疗在胃癌中的作用,可谓是“既能做C位,又是神辅助”。那么,哪些胃癌患者适合进行放疗呢?今天,小编邀请到了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放疗一科杨云琳医生为大家科普。
1.术前放疗:适用于局部分期较晚、直接手术切除难度大的胃癌患者,通过术前放疗使原发肿瘤有不同程度的退缩,部分患者术前放疗后获得根治性切除的机会,从而改善长期预后。
2.术后放疗:胃癌术后局部区域复发和远处转移风险很高的患者。放疗通过对原发肿瘤位置及淋巴引流区的照射,可以降低局部区域复发风险。因此,对手术切缘阳性、淋巴结阳性患者,建议术后放疗。
3.拒绝接受手术治疗或不能耐受手术治疗的胃癌患者,亦可采用局部放疗的治疗方式。
4.如晚期胃癌患者出现梗阻、出血、疼痛等不适,对胃癌原发灶及转移灶放疗,可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虽然放疗“可C可辅”,但也有些情况是不能进行放疗的。
1.患者的身体状况很差:如极度消瘦、完全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大量腹水、全身衰竭等情况。
2.患者的病情不允许放疗:出现广泛转移、血象较低、有严重的心脏或肺部疾病、患者的转氨酶很高等。
有患者担心,不能耐受放疗的不良反应。杨云琳提醒,胃癌放疗的并发症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吞咽疼痛、进食阻挡感、胸骨后烧灼不适感等,通过及时正确地给予止吐、修复胃肠道黏膜损伤及营养支持治疗,患者都能很好耐受。
杨云琳
主治医师
山东省抗癌协会肿瘤精准治疗分会青委会委员。2014年毕业于大连大学肿瘤学专业,专业擅长胃癌、结直肠癌、肺癌、食管癌等常见肿瘤的诊断及综合治疗。多次荣获院级“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病历”。2019年荣获山东省抗癌协会放射肿瘤学分会青委会肿瘤放疗靶区勾画大赛中二等奖,“德州市健康科普专家评选活动”优秀奖,2021年荣获“引菁聚点”靶区病例演讲比赛三等奖,院级“优秀青年医师”。
作者|杨云琳
图文编辑|王晓军
审核|刘桂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