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5日在田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黄美芬
田林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田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预算,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
一、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情况
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44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28.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60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4.9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0亿元,支出2.5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田林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田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预算任务基本实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且超范围开支预备费
一是田林县财政局未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报田林县人民政府审批决定。田林县2024年预备费安排2353.17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应急处置相关费用219.29万元,安排用于民生工程项目经费2133.88万元。二是田林县财政局扩大预备费开支范围。2024年县本级安排预备费2353.17万元,属于扩大范围支出的共2133.88万元,其中维修维护相关经费57.23万元,建设相关经费2076.65万元。
(二)未及时发现和督促预算单位足额上缴非税收入,部分预算单位利息收入未纳入“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
一是未及时发现和督促预算单位上缴非税收入。56个预算单位2024年“应缴财政款”科目年末余额共计748.95万元未上缴。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利息收入未纳入“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8个预算单位利息收入未纳入“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年末作为收入结转,涉及金额1.06万元。
(三)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实际且未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整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实际且未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整,涉及金额179.32万元。
(四)预算绩效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未达到绩效目标
一是预算绩效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2024年县本级纳入预算绩效项目853个,其中242个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小于等于50%,未达到当年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部分部门在填报预算绩效项目自评表时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没有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四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均正在整改。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本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田林县重点公立医院物资采购、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县本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
1.未按要求审核、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3年发放耕地力补贴明细中向公职人员领取耕地力补贴共计1.00万元,涉及公职人员21人;2024年发放耕地力补贴明细中向公职人员领取耕地力补贴共计0.97万元,涉及公职人员25人。
2.未及时处理处置发放失败退回的补贴资金。2023年6月17日,田林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43.04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成功发放2442.27万元;发放不成功退回18户,共计0.77万元。
3.田林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内容未及时更新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一是部分补贴项目未及时纳入补贴政策清单并公开。涉及补贴有:耕地轮作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部分补贴项目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信息未及时在补贴政策清单中更新调整并公开。涉及的补贴项目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产业以奖代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及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共10项惠民惠农补贴。
4.未及时向社会公开惠民惠农补贴的相关信息。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公开。二是双季稻轮作补贴(耕地轮作补贴)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公开。
以上四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均正在整改。
(二)田林县重点公立医院物资采购、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
田林县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一是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未开展工程竣工结算,涉及金额215.19万元。二是医院财务账务处理不准确,获得财政补助资金部分未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涉及金额60.00万元。三是医院转换病区业务用房建设未批先建,涉及金额120.14万元。
田林县旧州中心卫生院存在问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未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无审计结算材料,涉及金额10.98万元。
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卫生院存在问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未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无审计结算材料,涉及金额10.00万元。
2.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田林县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一是田林县人民医院采购的部分大额设备、物资等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金额947.67万元。二是田林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12966.73万元。
田林县旧州中心卫生院存在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146.27万元。二是村卫生室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私自与医药公司采购注射类药品、注射类医疗器械,涉及金额1.89万元。
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卫生院存在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65.79万元。二是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卫生院增设医用病床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备登记,涉及金额0.50万元。三是村卫生室财务未统一纳入卫生院财务管理。
3.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方面
田林县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一是田林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物资未依据有效期准确录入系统,出现过期医用耗材无预警未处置情况,涉及金额47.40万元。其中:2021年19.14万元;2022年8.67万元;2023年13.42万元。二是医院物业保洁采购服务超期限未重新招标。三是田林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合作协议超期限未重新招标。
田林县旧州中心卫生院存在问题:药品出库数大于药品入库数232项药品;医生医嘱用药数大于药品出库数39项药品。
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卫生院存在问题:药品出库数大于药品入库数326项药品。
4.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基金使用方面,共涉及金额46.04万元
田林县人民医院涉及的问题:一是使用超过年限的仪器、器械开展诊疗服务收取诊疗费20.19万元;二是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收取费用10.32万元;三是医保基金使用存在过度诊疗13.12万元。
田林县旧州中心卫生院超登记编制床位数报销医保资金1.25万元。
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卫生院超登记编制床位数报销医保资金1.16万元。
以上四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均正在整改。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田林县福达至者苗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开展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原设计内容。
(二)变更签证未经县签证领导小组审批。涉及项目金额变更共计3504.40万元。
上述问题1已完成整改,问题2正在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效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从源头规范预算执行。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提高决算执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预算安排和绩效挂钩机制,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达到拨付条件的资金应及时拨付,督促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严控财政收入管理,规范各类财政资金收入缴存国库,盘活预算指标和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履行绩效管理责任。
(二)优化补贴发放流程,保障惠农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加强审核补贴发放程序。发放补贴主体单位加强审核补贴发放对象资格,完善补贴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准确、高效发放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二是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全程跟踪、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准确、有效、安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机制,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做好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医疗领域管理,提升医疗资产资金能效。一是严格落实医疗行业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资金核算与使用监管,加强日常监督与建立机制,提升项目绩效评价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的高效使用。二是完善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工作监督机制。健全细化制度体系,确保医院业务活动有章可循;强化重大项目审批机制,防止违规操作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工作混乱和风险漏洞。三是强化医院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管理模式,加强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科学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四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力度。完善诊疗系统,整合HIS医院信息系统、医保结算、电子病历等数据,避免“模糊收费”,强化医疗机构内部控费机制。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工作规范化。一是严格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沟通机制,确保设计变更信 息的准确传递与及时处理。二是强化工程变更签证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签证审批制度。三是加强项目责任体系建设。明确项目决策、执行、监督 各阶段的责任主体,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与项目合规性。
(五)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报账流程,强化财务人员的审核责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规范收入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培训,严格开展非税收入核算工作,并及时上缴国库,防止资金被截留、占用或挪用。三是指导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全面做好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做好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