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桐庐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努力践行“美丽杭州、桐庐先行”的目标,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努力,力争到2014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行政村全覆盖目标,初步建成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技术,结合农村地区实际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处置模式,探索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2.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资源化处置可堆肥垃圾,实现农业循环再利用。
3.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落实乡镇(街道)第一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协同推进。
三、分类要求
以户为单元,将生产生活垃圾分为两大类进行处置。第一类是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产垃圾,采用生物制肥方式处置。第二类是不可堆肥垃圾,除可堆肥垃圾之外的生产生活垃圾,按原模式纳入“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体系作无害化处置。
四、处置模式
推广使用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和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置两种模式。各乡镇(街道)可因村制宜,自行选择。
1.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模式。通过设备、菌种,经设备发酵、堆肥处置,实现可堆肥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该模式出肥速度快、肥力好,投入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较适用于人口密集度高、可堆肥垃圾量多、有机肥需求量大的农村地区。
2.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置模式。三室堆肥仓太阳能普通堆肥,充分利用太阳能与垃圾渗滤液回喷技术促进堆肥加快反应。该模式简单有效、投入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但出料时间长,以减量化为主,较适用于人口密集度低,交通运输成本较高的偏远农村地区。
五、补助政策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行政村因村制宜有创新、有特色的开展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可以采取一村一建、多村合建等方式,科学选择处置模式。县财政统筹各项目资金按以下政策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套。
项目建设补助政策:列入2013年、2014年精品村建设年度计划的,工程建设作为精品村验收的内容,建设资金由县农办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中统筹,不另安排。其它行政村,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设备和可堆肥垃圾桶由县统一采购,按实配发;采用垃圾袋收集可堆肥垃圾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采购,按可堆肥垃圾桶价格折算补助;工程建设部分由乡镇(街道)组织招投标,按原始凭证予以补助(其中土地征用、清苗补偿等不列入补助范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个。
日常运行补助政策: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模式,每年按实际分类人口15元/人及5000元/台标准予以补助;太阳能普通堆肥技术,每年按实际分类人口10元/人标准予以补助。日常运行补助政策时限暂定两年。
六、实施步骤
1.试点推进阶段(2013年11月底前)。按照“一镇一乡一批”和所有精品村全覆盖要求,全面完成2013年度57个行政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及验收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制定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并报送县美丽桐庐建设办公室审核。
2.全面铺开阶段(2014年10月底前)。根据推进方案,各乡镇(街道)全面铺开119个行政村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其中2013年12月底前完成119个行政村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
3.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底前)。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可堆肥垃圾推广和商业化运作机制等,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体系运作绩效。
七、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作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和运行绩效,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县美丽桐庐建设办公室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推进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健全与财政补助资金和年度工作业绩挂钩的验收、考核机制;县农办负责中心村、精品村垃圾分类、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督查指导及相关验收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其它行政村垃圾分类、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督查指导及相关验收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督查指导及相关验收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可堆肥垃圾有机肥的研发、推广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2.多方筹措,政策保障。县发改、环保、农办、农业、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建设资金,县财政局要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统一将相关专项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好“清洁桐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长效运行管理资金,巩固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绩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镇村两级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各新闻媒体和群团等组织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桐庐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计划表









